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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下期

共享理念时代领导干部公私观的新型错误及把控之道/孙 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孙 华 日期:2019-08-12 16:27:42
 
  【摘  要】在共享理念下,部分领导干部将公事“共做”,业绩“私占”;职责“共担”,权力“私握”;任务“共分”,资源“私用”;精力“共付”,利益“私享”。究其根本,在于领导干部身份不明,位置不清;担当不足,责任缺乏;诱惑增多,优先得利;制度欠缺,监管乏力。想要规避共享理念的异化、公私界限的混淆,就必须引导领导干部科学把握多重身份,明晰“我是谁”;精准锁定服务对象,明晰“服务谁”;夯实组织存续基础,明晰“依靠谁”;提升思想认知高度,明晰“发展谁”。
  【关 键 词】领导干部;共享理念;公私观
  【作者简介】孙华(1970— ),女,国网枣庄供电公司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16-0051-03

 

  共享理念的逐渐普及使得工作中的共担、分享、共用行为日益普遍,合作的具体方式与深度也不断拓展,从行为效果来看,团队集体性的强化有效节约了组织资源、提升了推进速度。[1]但共享理念与共担、共用行为的普及也使得部分领导干部开始过度依赖集体行动而弱化自我责任。如此共享理念下,本该个人担当的责任义务变成了公事,本该集体所有的利益业绩却变成了“私产”,公私观的错位与混淆导致了新型的认知错误。如何既使领导干部充分用好共享理念,实现行为效率效果的双重提升,又避免部分领导干部公私界限混乱,投机“搭便车”,就成为不可忽视的新问题。

  一、共享理念时代领导干部公私观上的新型错误
  (一)公事“共做”,业绩“私占”
  共享理念原本指对不同组织的资源进行重组与整合,在特定范围内形成脉络分明的有机整体,进而使资源的配置达到或接近帕累托最优状态,实现资源分级共享的目标。[2]但部分领导干部在解读过程中,只看了资源的共同使用、彼此配合,而未意识到与之相对应的成效成果的集体性,以至于安排组织事务时将其完全视为“公事”而要求彼此必须“共做”,待至成效渐现时,又将其视为自我安排、引导、组织的科学与合理,并完全归为私人功劳,最终呈现出具体的事务由组织成员彼此“共担”“共做”,汇报、邀功时领导干部却私人独占,行谋取个人私利之实。
  (二)职责“共担”,权力“私握”
  权责对应机制强调,在其位、掌其权就必须谋其政、担其责,如此方能科学用权、谨慎用权。但在共享理念影响下,部分领导干部将共享巧妙移植到责任的分摊与下移上,巧借共担之名而将本该属于一人之责的工作名正言顺地下移、转嫁给集体成员,以达到降低个人风险的目的。不仅如此,责任的拆分、下移并未对应权力的下放,权力依然牢牢掌握在领导干部个人手中。如此导致的后果只会是担当行为缺失下的权力私用、滥用,进而引致部分领导干部损公肥私,不惜通过损害集体利益而谋取不正当私利。
  (三)任务“共分”,资源“私用”
  共享理念本质是要求资源共享、共用,通过配置方式的创新而提升效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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