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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中期

结构、路径与治理:差序格局视域下家族式腐败/吴光芸 李梦娜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吴光芸 李梦娜 日期:2017-01-22 15:59:01
  【摘  要】从党的十八大查处的反腐案件来看,多数腐败案件都呈现出家族化的特征。这种家族式腐败以权力官员及其家属为中心,以“水波涟漪的方式”一圈圈向外逐步扩散,不仅包含了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而且网罗了同事、朋友、老乡在内的人群,这个广义上的“腐败家族”最终构成类似于差序格局的层次结构。本文依据差序格局理论将家族式腐败交往人群由内向外划分为四个圈层:家庭圈、家族圈、熟人圈、半熟圈,并探讨了不同行贿者与官员之间腐败行为发生的路径和方式。作为成本低、收益高、隐蔽性强、查证难的腐败形式,要彻底根除家族化腐败,必须致力于四个方面:健全权力监督体系、弘扬反腐倡廉文化、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关 键 词】差序格局;家族式腐败;治理
  【作者简介】吴光芸(1978— ),女,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李梦娜(1993— ),女,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医疗保险、公共政策。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的途径和措施研究”(项目编号:12CZZ044)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6)35-0009-03
 
  家族式腐败根植于中国特有的人情文化背景,是一种常见的腐败形式,但由于家族式腐败的隐蔽性强等原因,其一直未能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随着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高压反腐以来,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一些典型腐败案例的查处,使家族式腐败再次引起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关注。家族式腐败作为领导干部“一家两制”的利益输送新形式,一般涉案人数多、危害大,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在政治上给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影响政治生态环境。所以,当前探讨家族式腐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族式腐败的定义与特征
  家族式腐败是公共权力行使者及其家族成员为了谋求家族利益,以相互串通、合作等形式,运用公共权力及影响力侵害公共利益或将公共资源转化成家族利益的活动和行为[1]。从查处的家族式腐败案件来看,其一般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一是腐败涉及金额巨大。从家族式腐败的目标来看,受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官员将为家庭或家族牟取利益作为自己在位时努力的目标和义务;从家族式腐败的权力发展来看,家族式腐败中的官员会积极寻求各种方式将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进行深入的开发,不仅建立以利益为基础的同盟圈,而且在家族中构建权力产业链,提高权力的附加值,以期获取更丰厚的收益。
  二是腐败结构和手段的隐蔽性。从家族式腐败结构形成来看,在家族式腐败中的大部分乃至所有成员都是亲属,并由此组成一个以亲情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利益同盟体,成员间彼此分工协作,高效地实施腐败行为。正是由于这种亲密的血缘亲情关系产生的特殊信任,使得家族式腐败利益同盟体的犯罪动机明确、强烈且不容易发生冲突。成员间彼此相互包庇、维护以掩盖腐败事实,一旦有参与腐败的家庭成员被捕,为抵御查办和保护家人,其一般会选择拒不承认或将罪责全揽,以避免一人落马,全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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