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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下期

后扶贫时代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参与机制优化研究/王会战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会战 日期:2021-09-27 16:34:04
;主人翁”的意识,明确自身旅游地的主人、旅游扶贫对象的身份,积极主动地参与当地的旅游扶贫活动。要充分利用来自政府、旅游扶贫企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旅游增权,通过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参与旅游经营的知识、技能与能力,从而有效参与当地的旅游经营。除了政府与旅游扶贫企业的旅游增权,还需要非政府组织为相对贫困居民提供免费接受教育与培训的机会,以提升相对贫困居民的旅游经营与服务技能及管理能力。此外,旅游者应多到贫困地区旅游,多消费贫困地区的旅游产品,这样的旅游活动对相对贫困居民来说就是扶贫活动。
  (三)参与考核机制
  我国的旅游精准扶贫实践中之所以存在“扶假贫、假扶贫”现象,与当地政府在识别、帮扶、考核等方面的主导地位不无关系。由于在以上环节缺乏贫困居民的参与和监督,导致识别与退出标准的合适与否、帮扶措施的到位程度、扶贫绩效如何等皆由当地政府决定,在我国扶贫攻坚考核实施“一票否决”的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难免会出现旅游精准扶贫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要根治以上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后扶贫时代的精准扶贫考核机制,尤其是要建立相对贫困居民参与考核机制。建立有效的参与考核机制,需要当地政府、旅游扶贫企业、贫困居民、非政府组织以及旅游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一方面,政府在制定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相关考核标准或制度时,要建立由以上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正式协商机制,充分听取并合理采纳各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尤其是要听从相对贫困居民的心声,他们作为旅游精准扶贫的主要对象,对贫困识别标准、帮扶措施、扶贫绩效等方面考核制度的制定最有发言权。要坚决摒弃把相对贫困居民排除在外的做法,否则,由官员、专家、企业家制定的考核制度与考核标准很难如实反映贫困居民的真实生活状况,从而把扶贫考核工作变成了“数字游戏”。另一方面,在政府实施旅游增权的前提下,相对贫困居民要提高参与旅游扶贫考核与监督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我国扶贫政策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使贫困居民无法有效地参与扶贫政策的制定与扶贫绩效的考核,他们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从而缺乏对扶贫政策效果的反馈与监督意识。因此,需要从扶贫政策的制度设计入手,通过建立互动机制与健全扶贫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激活贫困居民参与扶贫考核的积极性,从而提高贫困居民对扶贫政策与扶贫考核工作的参与度。此外,还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等第三方在扶贫考核中的监督作用,甚或以第三方作为各项扶贫标准制定与考核的主体,以保证旅游精准扶贫考核的客观、公正。要充分利用旅游扶贫企业与旅游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与智慧,积极吸纳他们关于考核标准与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旅游扶贫考核标准与制度兼具专业性和操作性。
  三、结论与讨论
  在增权视角下,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参与机制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它需要当地政府、旅游扶贫企业、非政府组织、旅游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旅游增权;另一方面,它也需要相对贫困居民的自我增权。根据旅游增权理论,贫困居民的权利不是自动获取的,也不是单纯由当地政府赋予的,而是各利益主体在持续、反复的博弈过程中实现的。乡村旅游精准扶贫过程中权力秩序的重构和贫困居民自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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