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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下期
重大事项领导决策的重点风险因素实证研究/杨俊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俊峰
日期:2021-06-25 17:03:36
因素,需要集约规划、稳妥合理防范化解。除化工类、污染类、辐射类等高危工程项目外,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桥梁涵洞、公用设施的走向、接驳出口、站点设置,与居民区距离等选址规划类风险,也成为近年来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风险因素。党政领导在进行规划选址决策时,应坚持集约用地、科学用地的原则,充分听取基层组织、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尽量规避容易带来问题的居民聚居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特殊土地等敏感区域,加强公众参与和良性沟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大程度争取公众支持,减少项目选址阻力。
其五,程序类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点风险因素,需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防范化解。除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明显程序瑕疵外,公众参与不规范、不全面、不透明、不科学等问题,也是影响党政领导决策的主要程序类风险。应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通过环境测评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踏勘、现场座谈、基层走访、公示反馈等方式,畅通利益攸关群体意愿表达渠道,搭建理性平和沟通平台,增进多方共识,化解群众疑惑,回应社会诉求与关切,不断提升公众参与的科学性、民主性、实效性,群策群力,党群一心,把有利于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办好办妥。
四、新时代提升领导重大事项风险决策思维的启示
一要用动态、历史、辩证眼光看待重大事项领导决策风险。根据发展经济学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在经济发展的早中晚不同阶段,由收入分配不均引发的整体社会风险会先上升后下降,呈现倒U型分布。在前述五类重点风险因素中,征拆类、环境类、规划类风险往往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当下,此类风险愈发突出。当前我国结构性风险社会中遍布各类“燃烧物”,而重大事项是风险转化的重要“助燃剂”,要妥善做好风险防范化解这一“点火温度”临界控制工作,防止经济风险、发展风险外化为社会风险、政治风险,这是对领导干部处理发展与稳定关系能力的艰巨考验。否认风险、忽视风险,是危险、错误的认识态度,必须摒弃。发展中的风险,需要靠不断发展来进行化解,畏难而退、止步不前,无法真正化解当今社会的风险。
二要用战略、全局、创新理念来应对重大事项领导决策风险。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风险是收益的外部效应之一,领导干部在做重大决策时,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原则,平衡收益分配与风险共担机制,在时空要素等方面努力实现权责利相统一。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能让风险与收益严重错配,要在发展的同时不断平滑时间、空间、人群、环境等不同要素的成本收益曲线,最大程度减少风险社会的“燃烧物”。
三要用法治、安全、底线思维来驾驭重大事项领导决策风险。民生类、程序类风险事关群众福祉、公众参与,在当前纷繁复杂内外部环境下,领导干部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法治思维,夯实重大事项决策风险底线意识。在危及党的执政地位、损坏群众根本利益、破坏民族复兴大计等大是大非决策面前,领导干部需要坚守政治红线、安全防线、法律底线,以人民为先,稳中求进,坚决守好导致风险迸发的“点火温度”临界关卡,妥善预防、处置、化解重大事项引发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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