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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脱贫时代农民美好生活的价值意涵、实践进路与现实保障/胡世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胡世文 日期:2021-06-25 16:57:04
的政治保障。忽视甚至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然难以凝聚前进动力、形成前进共识,良性互动、和谐共进的政民关系更无从谈起。这也必然导致前进目标的混沌,所造成的后果不但会使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遭遇挫折,而且极大地损害党的领导力和生命力。历史表明,中国农民生活状况一直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实践场域和重点关心对象。在以“为人民谋幸福”的农村贫困治理实践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具象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重要主体,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相应转化为“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的体制优势。正是基于此,我们党领导农民群众历史性地完成了土地革命、联产责任承包、贫困县全部“摘帽”的伟大成绩,也必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目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就有了可经把握的基础、力量和依靠,农村贫困治理就有了明确的前进方向和价值依归,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就有了根本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进征程中遇到的曲折和困难不会冲淡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不会阻挡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自己的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在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征程中,脱贫攻坚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对农村贫困治理的科学设计和理性选择,通过实施驻村帮扶、易地搬迁、转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补偿等系列脱贫举措,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县全部“摘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这一举世瞩目的脱贫成绩的实现,离不开政府财政、人力资源的巨大投入。中央财政数据显示,2016—2019年的专项扶贫资金累计安排3843.8亿元,年均增长28.6%,财政倾斜力度不断加大,驻村帮扶的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累计选派290多万人,一线扶贫力量明显加强,这为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不仅需要有一个强大的、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和政府,同时还要有一套科学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体系。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保障农民生活状况持续改善的根本制度,是具有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必然为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发挥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规范的社会实践、和谐的社会关系和平衡的社会利益是农民美好生活实现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重要保障,在客观上需要高效有力的法治体系做基本支撑。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然包含与之相匹配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及能够保障其切身利益的法治体系。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村社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形成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农村贫困、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对农村反贫困斗争中存在的有违法律规范、制度章程、党纪党规的错误行为坚决予以惩戒,为实现农民美好生活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我国贫困县全部“摘帽”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但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而且高度契合深刻变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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