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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治理研究的视角转换:从政社关系到党社关/刘 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 伟 日期:2021-05-26 16:04:38
败。
  (二)我国的社区治理研究视角
  我国社区建设晚于西方国家,社区治理研究带有浓厚的西方理论色彩,长期以来,基本上都是在“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进行演绎的。具体表现为:第一,在社区性质方面,学界有政权建设与社区自治两种观点。政权建设观点认为社区是国家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社区自治观点认为社区是国家与社会分离视野中的社会自治空间。第二,在社区治理过程方面,研究者普遍关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我国的社区建设一般都是由政府发起并直接推动的,政府发挥着超强的管制作用,其他治理主体成长发育不足,作用发挥相对有限。第三,在社区治理内部关系方面,研究者希望社区内部能形成类似西方国家社区治理的协作互动关系,然而现实却是大量陌生人聚集的社区缺乏基于地缘与血缘的心理认同感,社区内部未能形成协商互动的合作关系,其运行主要靠市场化机制支撑。
  (三)中西方国家社区治理研究视角之比较
  在“国家—社会”视角下,中西方国家社区治理有相似的特征。譬如,都强调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关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主张社会组织与公众的积极参与,希望通过培育社区信任关系促进社区共同体形成等。
  然而,由于各国国情不同,中西方国家的社区治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体现为:在社区治理性质上,国外社区早于国家产生,社区治理强调市民自治;我国社区晚于国家产生,社区建设偏向政权建设。在国家作用发挥上,西方国家的社区治理虽然引入了国家“元治理”,但国家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我国的社区建设主要由国家直接推动,国家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关键的主导作用。在社区内部关系上,西方国家社会组织发达,社区内部良好的关系对社区治理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不够完善,新型的陌生人社会导致社区信任关系短时间内难以形成,社区内部良好的关系还处于培育之中。在社区治理结构上,西方国家社区治理中的“国家—社会”结构其实就是“政府—社会”结构,“国家—社会”关系其实就是政社关系;在我国,党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必然涉及党,该变化是在党、国家和社会三者关系的框架内展开的”[3]。因此,以西方原型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关系或政社关系来分析我国的社区治理,无法涵盖我国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全貌,我国的社区治理需要转化或拓展研究视角。
  三、我国社区治理研究引入党社关系视角的理由
  转化或拓展我国社区治理的研究视角,必须充分考虑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此重新解构“国家—社会”关系。在社区治理中引入“政党—社会”关系,是我国社区治理历史与现实的反映,契合了党的政治属性与组织属性,是破解社区治理失灵的有效途径。
  (一)社区治理失灵呼唤新的整合力量
  西方国家政社关系视野下形成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是反思政府与市场双失灵的产物。然而,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存在结构性缺陷,也会导致治理失灵。这体现在:第一,公共利益不易实现。在社区治理中,各方参与主体都有自己的目标和利益诉求,他们的目标常与理想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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