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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下期

科学与决策的协同:新型政府循证决策模式构建与逻辑延伸/高鹏飞 吴 琼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高鹏飞 吴 琼 日期:2021-04-25 10:54:05
互动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证据,也有利于建立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稳定关系。汇聚多元主体参与、偏好的数据需要政府这一公共决策主体进行主动关注,这是数据转变为证据的关键环节。政府通过程序正义的执行开辟了资源向证据转变的通道,这个过程本身也能够验证证据的真实性,为接下来的公共决策服务。
  从数据到证据的转变,这是政府公共决策循证模式的基础性逻辑,政府以及决策者要促进这一转变有序实现,需要政府加快转变与改革,更新决策观念,积极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数据筛选和证据获取机制,充分尊重证据,完善有限理性下的改革决策。政府要清楚地认知,数据与证据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仅仅掌握数据是无法提升治理成效的,因此,政府要强化证据获取与转换能力,通过数据融合、数据分析、数据筛查、数据评估等环节促进公共决策运用证据的生成与产出。由矛盾产生的特定数据是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中的,其本身是抽象的,需要政府主动关注并进行结构化处理,由此获得的信息再经过决策者的经验解读、归纳转变为相关知识,这些知识经过实验、评价等过程被论证为真实时,也就生产了原始证据。这个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数据获取方面,要求政府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保障数据收集的即时性与全面性,加快数字政府法治化建设,将数据收集明确界定为政府责任,督促那些数字化建设滞后的政府提升速度;同时,还要加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开放力度,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保障数据获取的全面性。在数据分析方面,政府应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加强对政府公务员的培训,增强其数据分析能力,加大数据分析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另一方面,促进科研人员和证据人才的培养,比如政府给予高校和企业财政支持,鼓励其培养相关人才。在数据转换方面,政府要发挥好领导者和智库的作用,促进经验与数据相结合,领导者要以多元主体利益诉求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判断,智库要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实现由价值数据向有效证据的良好转变。
  (二)从证据到决策:循证决策的高阶逻辑与路径完善
  当数据转变为证据之后,如何有效运用证据是政府公共决策的又一关键所在。有效运用证据或者说证据的有效性,是因为它在科学客观的基础上融合了价值偏好与社会知识,实现了真实性、公共性和科学性的有机融合。要发挥好具有这三种特质的证据效用,需要政府通过以下路径进行完善。
  第一,建立有效证据传导至公共决策的情境化过程。保持科学完备性的根本途径即科学与情境结合,政府要避免循证决策困境,就需要使证据情境化,不同证据适应不同情境。只有当证据与具体决策情境相结合时,其有效性才能够真正展现,才能够为公共决策所用。因此,政府决策者在使用证据时,务必坚持证据使用的情景化路径,实现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化。
  第二,构建公共政策循证决策制度。只有通过制度规范才能够保证有效证据的高效利用,才能够保障有效证据向公共政策的顺利转变,才能够实现科学与决策的真正协同,首先,明确公共政策循证模式价值,提升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对循证决策的重视程度。这一部分涵盖了证据生成与证据使用两个过程,将大数据收集数据、价值偏好与社会知识结合、数据论证等以明确的文字进行规定,保障各个过程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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