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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下期
现代治理理念下组织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推进思路/赵子丽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赵子丽
日期:2021-04-25 10:13:57
实现“管理+技术”的新型管控。再次,从权力架构和运用上,摆脱官僚组织结构形成的身份权威。应借力新型技术工具尤其是通信领域的创新,构建一套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平台,从制度层面限制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保证民主决策过程,构建多中心、扁平化的协同治理模式。最后,考虑到技术手段在应急管理中的广泛应用。这就需要同步创新制度规范,对技术治理的合法性外延进行科学定义,以刚性原则预先说明危机处理过程中技术的适用条件、成本分担和担责主体,提升制度规则的可操作性。
(二)全局管控下的“保障治理”
分而治之的目的在于借助专业力量而更好、更迅速地解决问题,但从局面稳定和人心安抚来看,还需要管理力量予以疏导和抚慰,使民众从危机中恢复。因此,需要在分而治之、个性供给的同时进行必要的保障治理。首先,管理部门应通过制定合作、共享、共担等条款规则,防范分散治理下部门分割、权责不清、信息鸿沟等弊端,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避免各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与祛责避责心态所导致的推诿行为。为确保危机应对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调配使用,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果,还应明确划分央地权限,凡涉及跨区域调配事宜均应上报组织后由中央统一指挥,若只是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则可由地方政府自行决断,但在此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均需向上汇报,以方便上级掌握情况、监督过程。其次,进一步完善权责对应机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权限范围避免管理的过度中心化,可通过扩大治理主体范围,使组织的权力重心呈现“倒三角”,继而秉持协调治理理念,消减管理层级、缩短决策半径,把层层汇报的传统金字塔组织结构改为两层,最多三层,实现扁平化管理,推动单一的线性协同转向跨业务、跨部门、跨团队的立体化协同模式,提升危机治理效果与效率。再次,突发情况应对不免耗费额外资本、扰乱人心而影响正常运行执行,这就需要在危机过后进行恢复与安抚。可从制度层面对应急管理所发生成本、影响的分担主体进行限定,避免大众成为最终“买单者”,同时可以刚性规则明确危机过后的特别经济惠及政策与财税减免条款,给予各治理主体必要的支持。
(三)流程监督下的“分段控制”
横向面的“精准供给”与“保障治理”,所要实现的是危急情况的迅速反应,想要真正实现对局面态势的稳健控制,还需要纵向层面的过程监督,做好“分段控制”,避免危机升级和扩散。一方面,从制度层面对应急管理的基本流程进行划分,区分预防或缩减阶段、准备阶段、处置应对阶段、恢复重建阶段,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制定相关责任条款和考核指标,对危机事件处理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进退有度。考虑到不同阶段的资源投入量不同,应随突发事件主要矛盾的变化,分流程供给针对性资源。既为事前预测、准备阶段做好充足的人力财力准备,以满足突发性需求,也为事中蔓延趋势扩散做好风险预警和触发应对,更为事后恢复安抚准备必要的“特殊照顾”条例,建立全面周密的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借力技术工具、构建专家团队,对应急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资源有效供给进行理性预估,并从制度层面对相关计算标准、比例划分以及成本支付进行规定,避免慌乱状态下的主观臆断。围绕最大限度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