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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数字经济浪潮下德国捍卫“数字主权”的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胡 琨 肖馨怡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胡 琨 肖馨怡 日期:2021-03-01 10:44:44
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正式生效,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不仅适用于欧盟企业,而且涉及欧盟公民信息的非欧盟企业的数据也被置于保护之下。2019年10月29日,在法国支持下,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推出基于欧洲价值观的网络化开放数据基础架构,即欧洲云计划(Gaia-X),希望借助执行统一标准和监管,增强欧盟市场云服务的可替代性,减少对美国企业的依赖,其最终目标是要求所有托管源自欧洲的数据的服务商均采用欧盟的数据共享和接口规范。
  (四)保障网络安全
  维护“数字主权”,除了领先的数字技术,还要保障数字网络的安全。2011年,德国联邦内政部出台《德国网络安全战略》,并建立“国家网络保卫中心”和“国家网络安全理事会”,以协调相关机构共同维护网络安全。2015年,联邦内政部更新软件公共采购条件,加入“无间谍技术条款”。2015年7月,以《欧洲网络信息安全条例》为指导的德国《信息技术安全法》生效,这是德国保障网络安全的核心法律,由联邦信息技术安全局负责落实。根据这一法律,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须证明其符合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最低技术标准要求,同时,如出现重大事故(如个人数据泄露),须向联邦信息技术安全局报告。
  
  四、德国捍卫“数字主权”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数字主权”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其影响尚未充分显现,因此,对于德国政府来说,捍卫“数字主权”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学习过程,相应政策仍在不断地调整与改进。
  首先,网络已经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行政与治理架构在执行捍卫“数字主权”任务时的局限性愈来愈凸显。例如,对于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内政部、经济和能源部、交通与数字基础设施部乃至国防部等都有所涉及,如何分工与协调,挑战颇大。德国联邦政府尝试在更高层面进行协调,反而引起更为严重的混乱,仅在总理府内部,分管数字经济事务的高级官员就有总理府大臣、数字化国务秘书与政策规划(创新与数字政策)司司长,在联邦层面更是有数字内阁、数字理事会、数据伦理委员会、创新委员会和竞争4.0委员会等形形色色的机构与组织。如何改变这种叠床架屋、权责不分的状况,形成推进数字经济、捍卫“数字主权”的合力,仍需不断探索。
  其次,德国发展数字经济,始终面临其最大的劣势,即市场狭小,尽管德国致力于在欧盟层面推动建立欧洲单一数字市场,但解决欧盟内部数字经济市场割裂和监管分散等问题,能否与日新月异的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同步,尚待观察。
  另外,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活跃的初创企业,风险资本对于数字初创企业意义重大。德国风险投资市场仍不发达,风险资本市场规模占GDP的比值只有美国的约十分之一。尽管德国尝试在美国设立创业孵化器,希望借助美国商业模式和风险资本促进德国数字初创企业发展,但在本土培养一定规模的风险资本市场尚需时日,这一短板仍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德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
  
  五、德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数字化浪潮的挑战和中美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地位,德国出于国家与经济安全考虑,将“数字主权”置于国家治理的优先地位进行考量。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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