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0年9月下期

西方贫困治理的理念变迁及对我国的启示/范会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范会芳 日期:2020-11-03 09:32:17
磨。今后若再犯,则被当做重刑犯对待且不能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救济。1601年,伊丽莎白一世对于《济贫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减轻了对于流浪乞讨者的惩罚,而代之以通过分类管理和分类济贫的模式。但是,强制、污名化以及丧失尊严等依然是穷人接受救济时需要付出的代价。政府济贫行为的背后虽然有对穷人的人道主义同情,但更多的是为了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安定。
  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贫困治理理念
  进入19世纪,贫困问题依然困扰着欧洲各国。在英国伦敦,35%的居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约克郡有28%的人口属于贫困群体。1842年,曼彻斯特有116家工厂停产,失业工人上万。1847年秋,英国完全失业的人达到400万人。19世纪末的德国,由失业问题造成的家庭贫困也非常普遍。在经济危机严重之时,社会上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人随处可见,无数人因饥饿而命丧黄泉。面对无法消除的贫困问题,政府是否需要继续承担对穷人的救济在当时存在较多的争议。社会学家斯宾塞公开反对政府对于穷人的救济行为,认为政府的济贫会影响到社会发展的效率与公平。斯宾塞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同时还是一名社会有机体论者。他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各个部分之间紧密联系,相互补充,只有当社会每一部分的功能都能正常发挥的时候,社会发展才能维持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社会的发展同时也遵循一定的规律,竞争不仅仅在生物界存在,同时存在于人类社会。受达尔文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的影响,斯宾塞针对1834年颁布的《新济贫法》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在他看来,《新济贫法》是一种“滥情的仁慈”,它主张社会的不当性,甚至可能让社会中强壮健全的人为此付出代价,同时给后人留下“不断增加的低能者、懒人以及罪犯”。首先,政府对于穷人的救济打破了社会进化的法则,不仅损伤了自由竞争,而且会造成穷人的懒惰、福利依赖以及其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弊大于利的。其次,政府的济贫行为会摧残人类的同情心和仁慈的天性,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贫困问题的加重。因此,穷人作为社会竞争中的失败者,理应为自身的贫困买单,而社会的发展也应该遵循物种进化的规律和人种自然演化的进程,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斯宾塞对于19世纪英国《济贫法》的态度代表了同一时期主张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学家的立场。从亚当•斯密开始,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就明确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政府应该对穷人进行区别对待,对那些“值得帮助的穷人”进行最低限度的救济,但前提是不能损害自由竞争的市场法则,不能损害市场经济的效率。总之,斯宾塞对待贫困问题的态度和立场代表了那一时期扶贫治理的另外一种理念,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贫困治理理念。
  三、权利至上的贫困治理理念
  如果说20世纪之前,西方国家贫困治理的理念主要是基于管理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立场的话,那么进入20世纪,贫困治理的理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源于马歇尔所倡导的公民权利理论的兴起。在西方社会思想史的长河中,权利至上的观点经历了由自然权利论到社会权利论的演变。霍布斯最早对自然权利论进行了论述,之后在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中进一步强调了在权利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天赋人权的观念。自然权利是人类生命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利和人类生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