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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公权力运行回归本然的对策研究/杨志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志清 日期:2020-10-07 21:29:37
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再次要完善监督体系,实施党内监督、政治监督、派驻监督;科学配置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二是加大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首先要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中,可以有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也要有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有党内的监督,也要有国家监察体系的监督;有法律法规监督,也要有社会民众监督;有有形的线下监督也要有无形的网络监督;建立起协调联动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其次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如在重大工程招标、重要资源开发、大额金融信贷、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主动依法加大公开力度,增大透明力度,接受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教育领导干部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形成“头雁效应”。再次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对问题严重的,要“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防止“破窗效应”。
  三是完善对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科学考评体系。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新要求,对干部考核“考什么”“怎么考”从制度层面做出了调整,解决了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科学评价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提供了遵循和依据。但是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细化制定针对干部公权力行使的考核办法,科学评价干部公权力行使情况,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贡献的新时代干部队伍。其次要细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方法,体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差异,明确评价标准,实现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体现精准化、差异化,提高针对性,防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再次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好干部考核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认真分析研判干部在工作上的失误和错误,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加强对干部正确行使公权力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是公权力运行的内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公权力正确运行的钥匙。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教育干部牢记公权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是宪法和法律授予的,是党组织托付的,公权的核心是责任,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其次要加强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教育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以纪律制度规范日常行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经常开展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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