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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下期

治理效能提升视域下组织治理机制创新的逻辑进路/薛 艳 余 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薛 艳 余 勇 日期:2020-07-20 10:44:38
的参与感和收获感。充分激发组织成员的自主管理能力才是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要义。
  (五)以提升组织自治力为根本目标
  所谓自治力主要是指组织各主体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种长效的、稳定的、合理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调配能力。自治力是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管理能力,而且自治力的强弱是随着管理水平的提升而逐步发展的。从这一逻辑来看,提升单位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就是提升组织的自治力,增强组织各主体间自主管理、调配资源、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具体来说,在推进治理机制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各职能部门改革管理、转变目标,逐步由单纯服务功能转向自主管理功能,加大各部门在管理工作中的自主权和调配权;要引导职能部门强化制度落实意识,严格遵守制度、践行制度,靠制度管人、依规办事;要细化机制设置、明确责任分工,为组织的良性运转提供健全稳定的制度保障。
  三、组织治理机制创新的实践路径
  推进组织治理现代化、提升组织治理能力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发力、久久为功。实现组织治理机制创新也不是一个单向度概念,而是一个多维度概念。治理机制创新不仅要求在治理制度建设层面要稳步推进,同时还要综合提升治理制度的执行效能。
  (一)推进制度建设工作,构建于法周延的制度体系
  实现组织治理水平现代化的一个基础条件是拥有一套体系健全、科学高效、实用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对组织中各方面的工作施以引导和制约。而当前管理水平较低、治理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意识薄弱,导致主要依靠“人治”来维持组织正常运作。因此,推进组织治理机制创新,首先是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一套于法周延的管理体系。一方面,要及时补齐制度短板。重点针对组织中长期缺位的、尚未明确的、模糊不清的工作职能进行建章立制,区分职能归属,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从顶层管理到基层执行都有相应的制度。另一方面,革除旧式落后制度。对于组织中部分落后于实践发展、脱离管理实践、不合时宜的管理制度要及时革除、废止或加以改良优化,确保制度设计与实践执行互相匹配。总体而言,要在制度设计上查漏补缺、革除弊病,确保组织管理有一套科学、稳定、健全的制度体系可以依托。
  (二)鼓励个体参与管理,建设多元协作的治理秩序
  “治理”与“管理”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通过激发组织个体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而实现良性循环,而后者则是一种权力压力模式下的被迫行为和表现。由此可见,治理效能视域下创新组织机制,必然要突出个体参与这一特点。具体来说,领导者在开展管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为组织成员提供参与机会,特别是在涉及决策、规划设计、人事考核等工作时,鼓励组织成员积极参与、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并及时回应和满足员工的合理诉求;在推进执行工作过程中,要赋予员工一定的自主权,鼓励其大胆尝试、独立解决、摸索探路;在组织文化中,要明确鼓励个体参与的风气导向,引导组织成员树立起积极、主动、参与、协作的正向价值理念。从实践和价值层面有意识地培养组织成员积极主动参与组织管理的价值倾向,能够极大提升组织个体的现代化意识,为创新治理机制奠定稳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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