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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下期

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的意蕴、偏误与纠偏/邹东升 陈 昶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邹东升 陈 昶 日期:2020-06-12 08:11:38
地方官员对评估结果低风险的期盼从而“巧妙”地处理评估结果。随着稳评第三方市场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可供政府选择的第三方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一些第三方主体认为,若因评估给作为委托方的政府“添堵”,难免会影响彼此的“长期合作”。更何况稳评委托合同往往由政府与第三方签订,政府掌握了竞标结果决定权,有时候,第三方不得不“遵循”政府的指示与安排,在实践中无形弱化自身的中立性特色。
  在实践中,一些政府官员对稳评第三方“指手画脚”“品头论足”的现象并不罕见。同时,政府也偏好委托竞标价低者和“老合作者”。一是政府掌握了价格协商主导权,双方对评估费用的协商空间有限,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对委托成本可控。二是相比于新入市场的第三方,具有前期合作经历的“老合作者”基于与政府的默契程度,能避免不必要的实施麻烦,也更为知晓政府对评估的隐性期冀。虽然委托“老合作者”能一定程度消解评估中的实施掣肘,但也会造成一家独大或少数几家鼎立的竞争格局。这种具有“地方壁垒倾向”特点的方式既涉嫌利益输送,又导致第三方严重本土化,久而久之就会变成所谓的“地头蛇”,并与当地行政决策的各种潜在利益群体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3]
  (二)稳评第三方评估的准入门槛较低
  类别多样的第三方主体不断涌现,印证了稳评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揭示了稳评准入门槛较低的窘境。一方面,全国多地对稳评第三方机构的准入条件提出了能力、人员和信誉等要求。例如,一些地方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就提出,第三方应当“具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能力和人员”。但是,一般只要符合公司设立条件,就可以注册并承接业务。另一方面,全国至今仍欠缺一套通用、有效的第三方能力评价体系,是故很难对第三方机构和人员的客观水平进行有效评价,也难以掌握第三方的动态发展情况。
  稳评准入门槛较低的问题引发了一些实施偏误:第一,“接了项目再说”的心态始终根植在一些第三方主体心中。他们认为,初成立的第三方能否通过最后的评审验收,并非取决于其专业能力,而是取决于与政府的“熟悉程度”,与政府关系越好,评估越容易通过评审。第二,一些第三方对民众质疑的消极回避、主观圆场、筛选记录等情形,显得十分从容甚至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只要不影响风险等级的最终评定,评估报告能够顺利通过验收,这些“瑕疵”都是可以接受的。第三,一些第三方在评估中习惯性先入为主,在评估伊始、毫无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就会主观预测所评决策的风险等级,在之后的评估过程中,导致由果定因。第四,在实践中,第三方人员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对民众意见进行笼统汇总,测算整体满意水平,少有区别性地分析个体情况,使得那些隐含怨气的个人意见和信息被人为忽略。
  依据循证决策的观点,作为政府决策重要依据的稳评,必然要以一种最佳的结果样态(稳评报告)呈现。而要有效驱动稳评报告进一步优化,则需要融入对客观信息收集、加工和研判的充分考虑。首先,第三方常用的调研方法,多是现场问卷、访谈、实地走访等形式,信息来源属于小样本,忽略了对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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