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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下期

“以名入仕”与“以文取士”人才选拔制度比较——以察举制和科举制为中心/许 为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许 为 日期:2019-09-06 17:01:35
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但其中以进士最为人所推崇,“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唐太宗曾笑语“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从中可以看到,唐代的科举制度还存在着对于专业官员的选拔,例如其中的明法、明算等。当然在这个阶段,虽然诸科并存,但主要是以明经和进士两科为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随着唐代统治的结束,其后五代十国期间,科举选士则主要以明经为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宋初。宋初则基本继承了唐代的旧制,设立进士、明经等科,其中,进士科也主要以诗赋策问取士。
  一直到了宋神宗年间,王安石变法才改进士科以经义取士,并废明经科留进士科,实行二合一的模式。王安石认为隋唐的取士制度过于看重诗赋。他根据自身体验,认为官员的实际能力是应该从圣人之微言大义中学习的,提倡建学校,废对偶诗文,专意经术采取类似唐代明经的考试方式,但把取士的名称统一改为进士科。后期,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其多项政治主张均被废除,但科举制度的这种改变基本被保留,并一直延续到科举制度的终结。顾炎武曾评论“今之进士为唐之明经”。这种空谈经意、不讲实学的官员选拔制度为后来宋明的衰亡埋下了致命的隐患。到了明清之际,这种科举考试对经义的解读发展到极致,并明确规定文章的形式,最终发展成为饱受诟病的八股文。
  明代科举制度发展到了极为完善的地步,到了明清之际,科举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基本定型,科举考试三年一次,而不再是唐宋的每年一次。同时,考试分为四级,即院试(郡试),乡试,会试,殿试。通过院试者称为秀才,这是读书人地位的第一步,其开始被社会认同。乡试得中者被称为举人,其地位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一般来说,还没有取得官职的资格。举人参加会试如能通过,则就基本进入国家官僚体制了,通过会试后可参加殿试,也称廷试,第一名被称为状元,第二名被称为榜眼,第三名被称为探花,其后的前二十名,则被赐予进士及第出身,剩余者往往被赐予同进士及第出身。明朝的科举考试还有一重要特点就是八股文开始出现并逐步形成定制。这主要是指考生需要以八股文的形式答卷,通过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固定的八个部分,让考生按照四书五经和规定的朱子集注等古书内容答写考卷。每股均限定字数,限定格式。答题内容只能代圣人立言,不准发挥个人见解意见。从形式和内容上完全束缚了考生的自由思考。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往往被认作是批判八股文的先驱。他曾说:“故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2]科举制度到了宋代以经义为主要选士依据,就使得科举走上了空谈、学究的歧路,选举出来的所谓官员往往是纸上谈兵的赵括,或满口仁义道德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废人。而到了明清,由于八股文的出现,科举制度更是成为限制士子思想的牢笼和藩篱。
  三、分析和评价
  察举制作为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系统官员选拔制度的开端,其本身就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破除了世袭制的阶层固化,开启了寒门之子的上升通道,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开公平的用人原则。然而,察举制荐举依据往往是主观判断,缺乏客观选拔标尺和统一衡量标准。后期更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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