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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下期

体制机制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改革的制度逻辑——基于广西的分析/纳树峰 姚贱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纳树峰 姚贱苟 日期:2019-09-06 16:49:46
建设来说更为重要,因为广西既是民族地区、革命地区、贫困地区、西部地区的欠发达众多挑战的地区,又是沿海、沿边、沿江、“一带一路”、东盟自贸区、北部湾经济圈多重机遇的地区,有特殊的地情、政情和民情,甚至各地差异超过省际差异,各地无法承担相应的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这需要广西采取对各地划分责任田的模式,对责任进行横向划分,使各个相关廉政文化建设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横向的网络责任体制,与纵向的上下责任线进行充分的结合,共同有效履行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
  (三)创新地方各级廉政文化建设的开放循环多元利益体制
  政策是社会利益的增进、分配、落实的方案,这是对大多数政策的本质揭示。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建设政策的具体领域,是廉政政策的具体政策,廉政文化建设影响着政策决策者、执行者、政策对象及相关政策主体的利益。廉政文化建设这个系统工程的推进,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权力和责任设置体制,同时也需要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开放循环多元利益体制。
  广西进行了各种廉政文化建设的举措,比如廉政文化建设基地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廉政先锋榜样人物、廉政教材、廉政教育培训、廉政示范点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廉政文化建设政策贯彻执行的结果。但廉政文化仅仅依靠中央统一部署和推动,效果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政策相关的主体积极性,积极构建廉政文化建设的开放循环的多元利益体制。因为廉政文化建设政策的特殊性在于文化具有较强的历史性、民间性、社会性、长期性,一般的政策相对则更具现时性、官方性、政治性、期限性。因此,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发展,需要社会更多的力量全面长期参与,特别是要注重民众反腐这一主要主体利益,“如果民众对贪污不可容忍,持鄙弃的态度,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形成贪污可耻的氛围,贪污腐败行为就会因为被社会唾弃而减少”[3]。
  廉政文化建设的开放循环多元利益体制,是在坚持党政主导和有效监控的前提下,打破廉政文化建设的官方垄断,从主体、资金、物质等方面实现多元参与,多元合作共建。同时,廉政文化建设应与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充分结合起来,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双重增进,确定科学合理的廉政文化建设的激励结构,激发相关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机制创新:广西民族地区廉政文化建设机制改革的逻辑
  机制的功能对基本制度和体制的功能也有较强的能动性,为了更好地发挥基本制度和体制的优越性,对机制进行改革,也是十分重要的。针对全国的廉政建设任务和挑战,结合广西廉政建设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广西应从以下方面对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机制创新。
  (一)创新中央与地方各级廉政文化建设的开放循环交流机制
  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是一张网,中央是主线,地方是网眼。只有中央和各个地方共同努力才能编织好这张充满活力的廉政文化建设之网。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全党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一个政策,在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考虑政策主体、主体特征及行为策略,并且各个主体的行为策略又按照政策内在的逻辑有机组成政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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