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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下期

中国古代公正观的多维审视、时代局限与当代价值/郝 涛 陈 坤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郝 涛 陈 坤 日期:2019-07-08 16:51:27
则。另外,中国传统文化更强调公正司法的原则,主张“据法听讼,无有所阿”[1],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和“以正治国”的理念。
  (三)中国古代公正观的人格尊严意涵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已经开始有了“人性自觉”,认为“仁”是人的本质,而人格平等是人性的基础,认为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没有本质区别、没有贵贱之分。孔子把寻求人格尊严的平等同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相融合,非常重视在社会活动中的人格平等,打破了自周朝开始的把奴隶视为私人财物的贵族传统思想束缚。孔子认为,奴隶也是人,有其内在价值,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只是在于人性自觉和道德修养上的差距,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教化和努力成为圣人君子。
  (四)中国古代公正观的伦理意涵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注重家庭和宗族间所存在的人伦关系,认为人伦关系是社会伦理的根本,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人伦关系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基本生活秩序。据《论语》记载,子路曾就卫国政事向孔子提问。孔子回答:正名是人伦之正,为政首要是正名,其目的是使人们可以清楚地明白自己在人伦关系中的位置和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人伦关系,包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秩序,是不可僭越的,认为人伦关系不单纯是角色定位,还包括君与臣、父与子的普遍性关系,并将其总结为“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充分体现了“亲亲”“尊尊”的人伦关系的公正思想内涵。
  (五)中国古代公正观的人际交往意涵
  在人际交往方面,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孟子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都体现了传统儒家文化中以“推爱”为基础的人际交往的公正观思想。人际交往要建立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由于共同的兴趣爱好组成交往共同体,彼此间真诚友爱,通过相互接受公正的行为来提升自身的品格。孟子也曾指出,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彼此人格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地位、财富的差异而缺失公正。
  二、中国古代公正观的时代局限
  中国古代的公正思想产生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于当时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其也是历史的、阶级的、具体的,站在当前时代审视中国古代公正思想,自然会发现其存在的时代与阶级局限性,也只有深刻分析和认识中国古代公正观与当前时代发展不符的消极方面,才更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
  (一)过于强调君子身上“义”的本质
  中国古代传统思想对“义”非常重视,强调人们应该具备这种公正的品质。“义”本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义”谓天下合宜之理,道谓天下通行之路,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事。但在之后的整个公正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义”的适用范畴逐渐缩小,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强调“义”与“君子”之间的对应关系,似乎这种品质只有君子和圣人才能具备,而普通民众是很难达到“义”的要求的。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对“义”的理解和强调存在一定的理论缺陷。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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