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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下期

领导者增强危机预防能力的思路与对策——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为例/廖秀健 钟 雪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廖秀健 钟 雪 日期:2019-05-31 11:52:02
增强领导者的危机预防意识
  公共危机会对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产生重要影响,领导者应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加强对公共危机的重视,强化对公共危机的调查分析和研究管理,增强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意识,联合有关部门、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公共危机事件发生。
  首先,领导者要主动形成危机预防意识,实现由控制理念向预防理念的转变。以往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领导者往往局限于封闭式、禁止式、静态式的思维方式,对危机事件采取捂、盖的处置方式。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和人们获取信息渠道的多样化,以往的处置方式已经难以奏效,因此,领导者应以开放、包容、动态的思维方式对待公共危机事件,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危机处理,避免因个人偏好和价值判断影响对危机事件的判断,造成风险分配不公。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机意识的缺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危机事件的发生,很多令人扼腕的事件正是如此造成的。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也是领导者缺乏危机意识造成的。因此,领导者应强化危机意识,使危机意识指导行为成为一种习惯,进而作用于日常工作和决策过程中。
  其次,领导者要提高对危机预防演练的重视程度。危机预防演练是检验危机预防工作效果的有效方法,应定期进行危机预防演练,将危机预防工作常态化。领导者作为组织事务的统筹者,应加强危机预防演练的设备、物资、技术、人员等保障,明确危机预防演练的目的、程序、类型和人员等具体内容,通过危机预防演练比赛等形式提高组织成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实景模拟演练中感受危机、处理危机。
  再次,领导者要加强公共危机的政策法规宣传。这不仅是增强领导者公共危机预防意识的要求,也是对社会公众公共危机意识的一种强化。社会公众作为风险传播的主体之一,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传播过程和结果。《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53条明确规定,若出现非法拦截、强行上下公交车,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及其他危害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运营安全、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从业人员应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者,从业人员具有向公安部门报告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对从业人员责任的规定,也是对个人阻拦公交车这一行为的明文禁止。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强化危机预防意识,更能突出公共危机预防的刚性,增强危机预防的效果。
  三、提高领导者的危机预防领导力
  危机管理的复杂性、多变性决定了危机管理是一个集识别、分析、研判、决策、沟通、回馈为一体的多向性发展过程。领导者作为此过程的管理者,要想实现每个环节却有效运行的目标,必须以自身过硬的领导力为前提,统筹协调好每个环节。同时,领导者也应意识到,风险识别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一是决策涉及范围的广泛性,导致领导者对事实认定存在偏差;二是领导者受专业背景和个人经历的制约,在收集和识别风险数据时体现出高度个人化的特征。[2]
  首先,提前做好事件处理的预案。在危机管理中,领导者要分析已发生的危机事件,在总结已发生事件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内外有效解决公共危机事件的方法,利用发散思维,整合已有经验,梳理出契合自身实际的一套管理方法。领导者可利用Hadoop平台、SQL Server等已较成熟的挖掘和分析风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