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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下期
关系社会视野下新型行政伦理体系的构建/苏 玲 魏崇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苏 玲 魏崇辉
日期:2019-05-31 11:29:54
构,“理”则是指结构背后的理念和原则。在行政体制中,关系结构更加明显,行政人员的行政理念直接决定其行政行为和方式,因此行政伦理体系建设尤为重要。
(一)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提升民众的认同感
一方面,公共利益并不是多元群体利益的简单堆砌,而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为民众最迫切、最真实的需求。行政人员必须克己奉公,摒弃亲疏有别、关系利益优先的作风,强化对自我身份、自我职责的认知和认同,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奉献精神,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深度把握法律制度和道德规则,正确权衡个人利益、团队利益、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抑制自利性的行政行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公共利益一般体现为民众达成的共识,行政人员必须以“仁义、公正”为价值目标,提高官民互动的透明度、参与度和回应度,注重民意,将民众的共识落实到实践行动中,提升民众对公共政策和政务的满意度,增强政治信任,构建和谐官民关系。民众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辨别能力有限,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很难就政治信任对象做出区分,为避免民意受恶性误导,作为政治精英,行政人员必须注意舆情,合理地进行共识引导。[4]
(二)以公共责任为导向,注重伦理价值建设
责任意识是行政理性精神的体现。行政人员需要形成以提供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责任意识,在公民自我服务的基础上,有效地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形成民众—政府互动的新型政民关系。公共责任意识的强化途径包括内部道德规范和外部责任伦理制度建设。内部道德规范是指行政人员通过内心自省和教育学习来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完成对道义的潜意识遵从。强化内部道德规范,真正将责任意识落到实处,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权力的纯洁性和合法性;其次要稳扎稳打,为履行客观责任夯实基础;再次要激发内心履行公众承诺、供给公共服务的原动力,肩负起指引方向、带领队伍、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外部责任伦理制度建设需要出台一系列的制度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由于行政人员与民众联系密切,对于双方交往中所涉及的礼品往来要有明确规定,以规范公私关系。这样既符合中国传统人际交往习惯,避免行政人员以“避嫌”为由而不作为,又可以避免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有利于促进官员深入基层、与民互动。
(三)以契约伦理为指向,改进监管方式
契约是双方约定共同维护遵守的准则,尊崇并依法履行公正合理的契约有利于避免关系利益链的形成,维护监管秩序。事实上,“关系主义”除了文化使然,部分也是结构使然。政府担当着市场参与者和市场驾驭者双重角色,这就为地方政府利用其掌握和控制的各种资源配置权进行寻租活动创造了很大的空间和可能,也成为关系运作的重要推动因素。要打破关系循环,使行政人员摆脱关系困境,推动现代行政体系健康成长,必须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问责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监管。[8]一方面,建立专门的监督官员行政伦理的组织机构,注重事前监督,遏制腐败源头。同时,加强对有关行政伦理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注重对官员行政伦理的教育培训,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利用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