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9年4月下期

治腐过程中政策压力传导困境及畅通机制构建/李心怡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心怡 日期:2019-04-12 16:58:05
共政策之一的治腐政策不是周期性、时限性的整风,而是营造良性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政治伦理学所倡导的“反腐倡廉”并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执法执政、从严治党的内在诉求。同样要明确的是,治理腐败不是党内斗争,而是要以现代价值观念的运作逻辑进行公共权力约束、公共权益维护,从而真正达到治腐目标。基层政府只有树立科学的治腐理念,才能够正确地认知反腐败工作的政治功能与原则,促进治腐工作的认同与内化,为治腐政策传导打下良好基础。
  (二)以监察机制改革加强治腐政策传导的外在动力
  从进程上来看,治腐工作正处于从侧重治标到标本兼治的过渡期,因此,反腐败仍然需要中央政府的强推力。这就意味着在治腐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高层权威是提升反腐败工作效率、促进治腐政策压力传导的最有效力量。监察体制改革正是特定环境下政府权威推动的有效手段与途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得治腐体系更加科学化,是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制度性突破。国家监察委员会独立于其他行政机关,直接对同级人大负责,增加了监察的权威性和政治性,有利于对腐败实现创新性治理,改变治腐体系中多头调查的困境,使得监察、纪检、审判各部门形成合力,更好地实现协作与制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优势还在于“扫白”,也就是扩大了监察对象,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外,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监督与查处,扩大了治腐范围,加大了治腐力度。[2]除人员扩张之外,监察地域也更加地方化、基层化,比如北京、浙江等试点地区向街道、乡镇也派遣了纪检监察组,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在这种背景下,基层政府的腐败成本增加,势必会对其行为选择产生影响,为治腐政策层层传导提供外在压力。但正如上文所说,这种方式只是一定阶段的特定选择,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法治反腐、制度反腐会逐渐走上正轨。
  (三)以问责和追责提升基层官员的敬畏意识
  从本质上说,治腐政策的逐级传导就是权力责任由上而下的传递过程。中国政府虽然一直强调简政放权,但行政授权与纪律监督、权力行使与责任承担之间的不对等结构缺陷严重地影响着责任体系的建设,造成很多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缺乏、党纪意识淡薄、法律意识薄弱,治腐过程中抵抗约束力、消极不作为就是上述问题的衍生品。因此,要保障治腐政策压力传导畅通,就要以问责制和追责制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党纪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其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要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将治腐这一工作责任贯穿领导干部政治生命的始终。2017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深入推进巡视监督对治理腐败的重要作用,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了问责条款,特别指出对贪污贿赂、腐化堕落问题的追责,为治腐政策执行力的提升提供了重要保障。“两个责任”应该是贯穿于政治体系、权力链条之中的,通过责任与追责能够重塑党纪法规的权威性,营造一种崇尚法治与廉政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以优化纪检领导体制为政策压力传导提供保障
  执行执纪问责职能的纪检机关是治理腐败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治腐政策推行的重要机构,因此需要增强纪检机关的权威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