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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治腐过程中政策压力传导困境及畅通机制构建/李心怡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心怡 日期:2019-04-12 16:58:05
 (三)基层政府为规避连带责任的“共谋现象”
  连带责任原属于法律范畴,为提升治理有效性被引入政治领域,但责任追究以及后续的连带责任则使得基层上下级政府关系出现了转变,呈现出“共谋现象”,即上下级政府为规避连带责任,由原本正式的行政关系转变为非正式的共谋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基层政府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逐渐同化,甚至出现了“协同寻租”。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一窝黑”“一班蛀”问题的原因。系统性腐败增加了治腐政策的执行难度,官员之间通过利益相互勾结、相互袒护,就会产生以手中的权力来削弱政策权威的现象,对治腐压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一方面,上级政府应该对下级政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但连带责任使得这种监督受限,为避免下级政府出现问题,上级政府甚至主动掩盖、隐瞒下级政府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下级政府应该对上级政府负责,但共谋关系使得下级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成本降低,即使打折执行治腐政策也不会受到惩罚。
  (四)治腐机制改革尚不完善
  机制问题可以说是影响治腐成效的根本性问题。现阶段,中国治腐明显存在着机制碎片化供给、权力供给不足的问题,治理体制和权力结构的不完善可以说是治腐政策传导不力的最大障碍。在纵向上,治腐机制存在着过度分权的问题。学者郑永年曾用“内部多元主义”来形容中国的治腐机制,机构林立、各自为政造成的权力分散是中国治腐机制的突出问题,这给腐败分子的投机取巧提供了可乘之机。[1]在横向上,治腐机制存在着过度集权的问题。一把手集权的问题从未得到根本改善,很多一把手的权力是高于监察机关的,这就降低了执纪的权威性。因此,现阶段治理腐败更多的是依赖中央政府的强制推动,或者是一把手的政治决心,如果一把手不支持,很多传导到基层政府的治腐政策就形同虚设。这种“人为性”的治腐方式是很难持久的,因此,想要真正提升治腐政策压力传导效力,就要从制度改革做起。
  (五)人情社会结构的内在张力
  权力高效运行的前置条件是法治与契约,而中国社会却是一种“人情社会”,这就使得权力运行失范,抵制法治的力量尤为顽固。特别是基层地区,国家权力权威往往受到人情力量的干扰,人情所导致的非法治社会结构可以说是腐败滋生的土壤,这种权力、利益的人情分配就是“苍蝇式”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人情社会的程度越高,治腐过程中越会产生检举揭发与传统伦理之间的冲突,当中央治腐政策传导到基层政府时,人情关系压力就会消极抵制,正义诉求与人情价值之间的内在冲突就成为治腐政策压力弱化的重要原因。
  三、治腐政策压力传导畅通机制构建路径
  治腐常态化已经成为必然态势,亟须中央与地方形成上下联动,将压力转换成动力,通过政策压力畅通传导增强基层治腐能动性。
  (一)以治腐理念转变增强治腐功能认知
  反腐败工作需要转变运动式的工作方式,逐渐过渡到法治的轨道上来。针对现阶段领导干部存在着的“避风头”侥幸心理,各级党政机关应及时转变治腐理念,将现代价值观念融入治腐过程中,实现传统反腐向法治反腐的转变。通过理念转变,要让领导干部意识到,治理腐败的常态化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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