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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现状审视与应然面向/侯丽维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侯丽维 日期:2019-04-12 11:46:46
民主权利的同时监督农村基层治理的政策实施与评估。农村基层治理在权利表达、对话、协商和监督的实现过程中提升和锻炼了基层民众的民主素养和民主意识,并逐渐形成良好的民主文化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基层治理的动态过程就是基层政府的公权力和基层民众的私权利二者间的民主互动过程。
  (三)构建自治与共治协调互动的治理方式
  必须构建国家“共治”和农民“自治”二者协调互动的治理方式,进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共治、自治在实践方向及终极目标与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政权性质上的一致性,使共治与自治形成最大合力并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最优效用,这不仅顺应了民主、法治的时代精神,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客观需求,也符合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二、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现状审视
  
  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实现,需要充分回归现时语境下的基层社会的本身面貌,通过重点关注农村基层治理的主体、制度机制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来探究当前农村基层互动治理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基层治理主体单一化
  目前,就农村基层治理而言,其治理主体包括基层政府、农村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等。然而,受传统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依然对农村基层治理形成一种管控局面,这不仅阻碍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变革和发展,还限制了作为村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公共权力体系内部所应发挥的充分自治作用。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包揽村民委员会职能,使其自治功能被削弱。在农村基层治理的实践中,基层党组织以党代政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党领导的重要性,过多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甚至代替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造成基层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之间职能划分不明。另一方面,乡镇政府凌驾于村民自治组织之上,对其仍保持着行政领导关系,现实中的村委会和基层村民在乡镇政权的挤压下,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村委会在实际生活中已经演化为乡镇政府的“打工者”,把自己改变成了管理村民的“二政府”,本应是农村村民自治的“当家人”却在变调的乡村关系中演变为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代理人”。此外,基层社会组织力量薄弱,不仅数量较少、类型单一,而且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不够。当前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社会组织大多是基层村民自发自愿参与进行活动的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自身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其服务力量明显不足、影响力较弱,难以在农村基层互动治理建设中发挥最佳效用。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形式化
  村民自治制度所释放的民主理念与自治空间,为村民参与农村基层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平台和博弈场域,但在现实运行中,农村基层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在选举、决策和监督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充分实现法治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的进程。具体而言,村民委员会选举存在随意操作的现象,使得民主选举的实践与制度设计初衷渐行渐远。部分农村地区实行代表选举、等额选举,甚至篡改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导致不公平竞选或贿选时有发生,这加剧了原本就民主意识较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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