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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从“瘦身”到“分身”——组织权力转移的合理路径探究/李玉俊 朱德威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玉俊 朱德威 日期:2019-03-21 16:54:24
不会有权力完全相同的权力主体,如果有,那就是权力冲突。权力“分身”则与此不同,也就是说,组织内可以存在两个具有同样权力的权力主体,且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冲突与矛盾,而是以一种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方式开展工作。相同权力主体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权力主体的“分身”。在具体操作上,“分身”意味着在权力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通过将集权个体数量增多的方式来达到分权的目的,对于原本集权的领导者来说,这就是“分身”。增加集权个体数量的方式能够保持权力系统的稳定性,并且相比权力层层下移的方式,此时的权力运行效率更高。
  第一,权力“分身”增强了权力系统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权力主体之间。金字塔组织形态和权力“瘦身”模式下,权力主体是一种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下级要听从上级的管理与指挥,并且上级有权收回下放的权力,这就是分权与集权之间不稳定性的体现。权力“分身”模式下,权力主体不是上下从属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独立的关系。权力“分身”使得组织内出现了多个拥有相同权力的权力主体,相应地也就意味着单位内存在多条相同的业务流程,各流程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职能与权力冲突,这就是权力“分身”相较权力“瘦身”的优势所在。岗位职能不再是分权的基础,工作流程类型与规则成为分权的重要标准,也就是根据工作业务链实行分权、放权,降低了领导者主观意愿对权力重新配置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争夺已不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唯一途径,或者说权力在利益争夺中的重要性被削弱了,这大大提升了组织权力系统的稳定性。
  第二,权力“分身”强化了组织抗风险能力。权力“分身”还能够增强组织对抗外界环境冲击的能力,在动态化环境中组织可以根据需求来增加或减少工作流程的数量,起到应对外界变化的效果。此时,即便拥有相对集中权力的领导者也不再是组织权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零部件,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权力主体的数量,从而使组织权力系统保持良性发展态势。权力“分身”弱化了某一权力主体特别是领导者对整个组织的冲击,即使存在权力缺位与错位,也不会对组织运行产生过多的危害。
  第三,权力“分身”加强了组织协同性。虽然权力“分身”的基础不再是分工与协作,但这种权力转移方式能够促进组织成员、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组织内的多条工作流程链条破除了原本存在着的部门职能壁垒,加强了组织内各层级员工的协调性,提升了权力系统运行的协同效果。根据上文论述,在权力争夺弱化的情况下,矛盾焦点就会转移到业务、工作内容上来,工作效率、产品创新成为升职加薪的重要标准,而不管是工作效率提升,还是产品创新,协同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就将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和组织绩效有效地实现了统一与整合,提升了组织运行的协同性,促进了组织健康发展。
  权力“分身”弥补了权力“瘦身”的缺点与弊端,是一种全新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权力转移路径。但就现阶段来说,权力“分身”还存在着诸多阻碍因素,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金字塔形的组织科层制。基于权力特性,处于顶端的领导者是不会轻易进行权力转让的,这就使得权力“分身”处于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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