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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权术与艺术——论领导力的同构与异质及其时代内涵/胡 超 闫瑞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胡 超 闫瑞峰 日期:2019-03-21 16:42:51
往往具有真理性。就像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在创作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心想着赚钱或谋利,而是将自己的灵魂与信念倾注于自己的艺术创作之中;当我们说某位领导者极具领导艺术时,就意味着他的领导行为并不是单纯地受到权欲或利益的驱使,而是被统摄在其内心深处的领导信念之下。这种领导信念往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信念意味着领导者必须有理想、有抱负。理想与单纯的目标不同,不是单纯的谋利,尤其是谋私利。理想必须具备一定的崇高性,是对真正的美好事物的向往。无论是中国古代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还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都是理想信念崇高性的体现。也正是这种信念的崇高性构筑了领导行为的艺术性,使其与领导权术脱离开来并与之对立。领导权术的驱动力正好相反,是纯粹由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所驱动的,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战国时期的法家。无论是早期的法家代表,如倡导“势”的慎到、倡导“法”的商鞅以及倡导“术”的申不害等,还是后来融合“法”“术”“势”三家而集法家之大成者的韩非子,无不将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和利益放在首位,无任何崇高的理想信念可言。在这些权谋家手里,领导之术只是统治者用来维护其自身统治的一种工具罢了,所以这些人的领导行为也只需要对自己的利益负责,而无任何真正的道德责任可言。当然,这个问题须放置在特定时代的阶级社会里去分析,才能保持论证的科学性。
  领导信念意味着领导者必须有责任、有担当。这是由领导信念所具有的理想性所决定的。一个人有理想就意味着他同时要有责任,对自己的理想负责,以及对自己实现理想的行为负责,否则这个人就算不上一个有理想、有信念的人。就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创造或保护自己的作品一样,拥有真正领导艺术的领导者也必须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诱惑面前不动摇,担负起其应有的领导责任和担当。就像孟子所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也只有真正的大丈夫才配得上领导艺术这一称号。领导权术却全然不讲这些,因为没有理想,所以也就无所谓责任。而且在领导权术一脉看来,不仅领导行为中无所谓道德责任,而且这个世界就压根儿不存在所谓的道德责任。典型的代表就是韩非子:“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子、父,至亲也,而或诮或怨者,皆挟相为不周于己也。”[2]亲生父母,血脉相连尚且如此,这世间平常的人与人之间,又如何会有所谓的伦理道德可言呢?故鼓吹权术之人,必定同时信奉道德虚无、利益至上观念,是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在他们看来,所谓的道德,所谓的伦理,所谓的责任,不过都是骗人的玩意儿,甚至是一种束缚,一种影响权力运作从而获得利益最大化的桎梏。既然理想是空,责任是无,那么对于这些领导权术的拥趸来说,也就无所谓敬畏、无所谓底线了。
  领导信念意味着领导者必须有敬畏、有底线。什么是底线?底线实际上是一种节制,一种对自己的欲望和行为的节制。《论语》中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就是一种底线思想。无独有偶,在古希腊的时候,柏拉图也曾经将节制作为社会管理者所需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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