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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下期

从词源学角度谈中西方世界秩序观的差异/张东赞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东赞 日期:2019-02-27 16:00:38
者,二者在语义上是一种对立的支配关系。由此可见,在西方语境中,人们对“秩序”的认知最初是建立在二元对立的观念之上的,即客体在服从主体意愿的情况下呈现出的一种状态。英语中“Order”的派生词,在语义上一般都包含“对立”这一语义特征。如,“Subordinate”意为“把……列为下级;使从属”。“Ordain”有“授予圣职;(用法律、法令等)规定,决定;命令”等含义。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汉语作为以成分理据为编码基础的语言,其认知现实的途径侧重视觉以及人们对事物的直觉把握,因而编码体系重空间名物,正如人们对“秩序”的认知是基于名物自身隐含属性基础上的提取。印欧语系的语言主要是以组合理据为编码基础,其认知现实的途径侧重时间。这种认知差异导致汉语中重静不重动、英语中重动不重静的特点。[3]通过汉语与英语中表“秩序”的词之间的对比,可以发现汉语语境中的“秩序”着眼于事物自身状态,体现一种整体观;英语中的“Order”表现出一种人为状态,隐含二元对立的关系。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就语言和思维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每种语言里都包含着一个世界观”,即“语言左右思想”的论断。洪堡特认为,语言不同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和解释也不同。汉语和英语不同的认知差异同样反映在对“秩序”的认知上,而这种认知差异又将会投射到不同的认知领域。
  二、中西文化中的世界秩序观
  中华文化善于从与他事物或他方面的关系和比较中来把握、认知和评价认知对象,强调认知对象自身所具有的系统性。鉴于古人对秩序的认知,我们大体可以认为在中国古今语境中,世界秩序只是指世界各国自然而然形成的、公认的、彼此相处的目的、方式和原则,并非基辛格眼中的一种基于“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制度理念下的全球等级制。[4]中国语境中的世界秩序强调不同国家自然存在的状态,以及不同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和谐共处,并不主张通过暴力手段将某个主体的意志凌驾于其他主体之上,甚至通过人为手段去打造不同的等级。“中国通”利玛窦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对中国古代处理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进行描述时指出,“虽然他们拥有装备精良的陆军和海军,很容易征服邻近的国家,他们的皇上和人民却从未想过要发动侵略战争。他们很满足于自己已有的东西,没有征服的野心。在这方面,他们和欧洲人很不相同,欧洲人常常不满意自己的政府,并贪求别人所享有的东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历史上中西双方不同的世界秩序观以及民族性格和精神面貌的差异。
  中国语境中的世界秩序观植根于中国古老的文化传统。华夏文明定型于夏商时期,其时正值农耕社会。早熟的农耕文明决定了人们在处理与外界之间的关系时讲究和谐,并且善于将他人以为二元对立的事物统一起来。因此,华夏民族在处理与自然界的关系时,形成了“天人合一”的观念。这种观念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正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秩序。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中华文化的理想社会就是“大同世界”。在处理个人的“思”与“行”的问题上,中华文化也将二者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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