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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期

新时代容错机制的功能价值、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李振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振英 日期:2018-12-11 11:29:35
为是一种有价值的行为,其失败证明这类措施是行不通的,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政府创新方向。通过小范围的试错,避免党的路线、纲领、方针等重大决策的失误,使我们党能坚持与新时代同行。
  容错机制的制度价值:首先,容错机制是从严治党的平衡器。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背景下,一些干部思想行为出现懒政、怠政的政治病态。容错机制的构建就是为了激发干部完成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动力,形成推动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力争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和全面从严治党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既要防止容错机制被滥用、乱用,沦为某些人逃避问责的工具,又要避免尺度把得太严,误伤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保障改革创新事业沿着正确的路线推进。其次,容错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助推器。改革这场伟大的实践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我们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借鉴。在这场伟大的实践中,我们的领导干部很难避免因主客观因素制约而产生失误,一旦出现失误,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及干部的成长必然受到影响。这就需要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审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行为过程,对领导干部给予一定的宽容。容错机制无疑是给那些一心为公、勇于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将极大地助推新时代改革创新事业再创辉煌。
  二、容错机制建设的实践困境
  容错机制的建设目前仍处于政策的宣传引导阶段,离真正运用到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中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概括而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困境。
  (一)缺少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中央自提出容错机制以来,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容错机制相关文件,在标准、原则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定。一方面,这导致各级地方政府在探索容错机制建设的实践中缺乏一致性,步调极为不一致。另一方面,虽然目前各地实践探索内容丰富,但弊端也显而易见:一则因缺少顶层设计,导致各地政策不同步、不协调,加剧了干部群众对容错机制的误解,影响形成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则因缺少顶层设计,部分省份出台的容错文件与所辖市的相关政策存在矛盾,有损政策的权威性。
  (二)容错机制的公开透明度有所欠缺
  一方面,容错机制文本对外公开不够。截至目前,共有15个地区出台了省级层面的容错办法,仅有北京、山东、江西、湖北、陕西5个省级政府在其政务网站或者地方媒体上主动公开了容错机制的实施意见或办法,占比只有三分之一。另一方面,容错机制案例的公开也远远不够。笔者通过百度新闻搜索对容错机制运用情况进行检索,发现仅有陕西、四川等少数省份有相关案例报告。
  (三)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从已出台的容错机制实施办法中可以看到,文件更多的是在强调原则性,提供了一个大的框架,但是具体到实施层面的细则比较欠缺,仅有部分省份的文件中明确了哪些行为是适用容错机制的,且不够全面、较为泛化。例如,2017年10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强调,要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规范容错免责程序,但未具体列出哪些是属于适用容错机制的行为。2016年7月出台的《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虽然列出了11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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