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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期

2018年11月(中)学术推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8-12-11 09:57:08
一文中分析认为,用于解决我国当前正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不能持股问题的股权代持方法,会给正职领导干部带来潜在风险。如果代持人滥用增资优化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且正职领导干部因身份特殊性对代持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问题选择性忽略,就会使其遭受部分财产损失。同时,部分股东权益也会受损,并影响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积极性,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率。对股权公司来说,受政策限制,企业如果要上市,股权不能转回给正职领导干部,只能通过股份直接转给受托人,或采取由公司进行回购等方式,这势必会增加其上市复杂性、上市风险和企业整体经营风险。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而言,也不利于单位机构改革创新,甚至会使单位声誉受损。同时,正职领导干部为了避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避免被人误会其以权谋私,会尽可能少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甚至会放弃改革,致使部分优秀科技成果的社会经济价值不能及时合理实现。要规避股权代持风险,一要解决不同层面法律及政策文件间的对接问题,对同一问题、不同法律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并对其相互矛盾的内容做出详细的司法解释或有关说明,尽可能消除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过程中的法律难题。二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正职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供股权持有及变更、被代持等情况。三要设立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操作,以扩大科技人员的股权来源并增加其持股份额,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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