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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中期

国内下派干部研究现状综述/古丽娜·朱马汗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古丽娜·朱马汗 日期:2018-07-10 11:39:08
 第一阶段(1992—2000年),侧重从个人体会出发,总结下派干部工作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几种关系、几类矛盾,特别强调下派干部和原单位、驻村班子的关系。如薛培运从策略、角色、位置等视角,探索下派干部如何适应挂职以后的工作;何伟良从不深入基层、不愿到最艰苦的地方锻炼等方面,总结干部下基层须预防的几种倾向;崔如法从心理因素视角,关注下派干部等。这一时期的研究打开了下派干部研究的先河,但是缺乏深刻理性的分析,多以体会宣传为主,更无定量科学研究。
  第二阶段(2001—2011年),这一时期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下派干部制度各地开花,涌现出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沈浩。王阿敏、胡少华、黄陵东等分别对河南、福建南平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科技特派员等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独到见解。严国方、肖唐镖最早进行深入批判性研究,他们认为,下派干部这种政府主导的运动式乡村建设模式存在严重的内在制度性缺失。工作队陷入与包村单位、受包乡村之间的复杂关系,处于“两张皮”的尴尬境地,难以成为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出走参与式发展道路或许是乡村建设与治理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这一时期的下派干部研究逐步步入理性的科学研究阶段,特别是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在全国推广驻村“第一书记”的经验,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后,下派干部更是成为研究热点。这一时期的部分研究能够搭建理论框架、构建研究预测模型、通过问卷采集数据进行验证分析。这一时期的研究关注了下派干部与村民自治、村级组织、上级部门、派出单位、村干部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是关注下派干部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的研究。陈国申提出,“第一书记”对村庄的帮扶具有很强的临时性、偶然性,是一种非制度化因素,因此,必须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以培育村民自治能力为核心。张义祯建构嵌入治理模型来解释下派驻村干部工作机制的现实有效性和合理性。谢小芹提出,“接点治理”“双轨治理”概念指涉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在村庄组织界面上汇聚和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关系形态。二是关注下派干部与村民自治、村级组织之间关系的研究。王晓毅提出,完善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首要任务是剥离村级组织的行政职能,恢复村级组织公共事务治理的职能,凸显公共事务治理在乡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王丹莉提出,如何增强村级组织与村干部自身的号召力及执行力,而不是用政府之手接管其工作,仍是改善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万江红研究发现,驻村干部对村治主体权力的短暂替代及村民对该种权力的工具性认同、利用,致使村治主体公共权威在精准扶贫实践中进一步缺失,出现贫民争贫闹访、村民怨气横生等现象,农村基层治理困境进一步凸显。三是关注下派干部与村民自治、上级政府、派出单位、村干部多元主体之间关系的研究。许汉泽研究发现,“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的开展,既受到上级政府目标设置权责不匹配与原单位资源有限的条件限制,也遭遇了乡镇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的“共谋”与“乡—村”关系闭合的困境。这种双重排斥的结构性变化,不仅影响了“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的本身,还导致驻村帮扶制度的变迁,使得国家对于农村基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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