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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中期

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的不平衡问题及应对策略/熊 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熊 兢 日期:2018-06-07 17:32:39
肯定,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城乡社区治理的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初步建构了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础的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形成了自治与行政相结合的二元治理格局,但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建设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不可忽视。其一,体制机制不健全。一直以来,我国主要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建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始终未能制定专门的《城乡社区治理法》,甚至没有出台《基层群众自治法》,在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上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很大程度上依靠地方制度创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化实践。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无制可依”问题。《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城乡治理制度供给的短板。但是,与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实践的制度需求相比,依然有相当差距。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供给不充分,势必对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造成特殊制约。其二,制度建设不均衡、碎片化。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在城乡社区治理中过于强调民主的价值追求,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忽略了社区治理的复杂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相应地,在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建设中,明显呈现出重民主管理制度,轻社区服务制度、社区教育制度,忽视社区安全制度,注重某些专项性制度建设,忽略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等,造成了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建设的不均衡、碎片化。
  二是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空转”。在过去一个时期的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国家出台的一些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充分实施,形成了独特的“制度空转”问题。其一,部分城乡社区治理制度设计过于理想,脱离现有城乡社区环境和条件,因不接地气或不具备实施条件而难以落到实处。其二,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缺乏法治理念,违规介入城乡社区治理过程,导致部分城乡社区治理制度难以有效落实。其三,一些城乡社区干部不依制办事,凭经验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了特殊形式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悬浮”。
  三是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的人力支持不足。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不仅需要充分的制度供给,而且需要相应的人力支持。如果没有法治化的人,再好再完善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也可能成为一堆废纸。当前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实践明显存在着人力支持不足的短板,具体表现在:其一,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者缺乏应有的法治素养;其二,城乡社区居民欠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其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缺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人才。
  法治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急切要求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法治化建设。
  第一,创新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在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中,需要建构以城乡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上下贯通、城乡一体、富有特色的新型制度体系,当前特别需要实现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其一,改革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最为主要的是社区组织制度、社区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社区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等。其二,创新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最主要的是城乡社区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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