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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中期

我国不同时期乡贤领导力的来源与提升策略/张贵群 张 欣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贵群 张 欣 日期:2018-06-07 17:31:36
在农村逐步推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国家管理延伸到基层。这一时期实行人民公社对乡村进行管理,带领乡民进行大生产的主要是村干部,他们负责将党和国家的指令传达给村民,通过国家政策的号召力、影响力来领导村民加入轰轰烈烈的社会大生产运动中去,他们秉承着公平公正、集体利益为先的行事准则,处理乡村中的一些大事小情,充当着维护乡村秩序的角色。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平均主义、集体利益的价值理念逐渐被效率至上、鼓励竞争等价值准则取代,一批有眼光、敢冒险、善经营的经济精英脱颖而出,通过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或非农经济而率先富裕起来,成为受人羡慕的经济能人、致富能手,带领村民发家致富,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形成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的“能人治村”现象。与传统的乡绅相比,地方经济精英不再强调其与国家政权的联系,其影响力、领导力更多地来自其占有资源的多少,以及能否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他们通过对这些资源的占有和支配,在地方事务上具有话语权和绝对权威,从而对乡村社会施加影响。但是,经济精英的治村绩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个人的能力素质,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就会给乡村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由于社会正处于新旧时代交替、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传统的道德观念日渐式微,新的社会道德准则还未完全建立,正处于社会道德失范状态下的乡村社会,一些耍横蛮干式的痞子型、村霸型伪精英人物在乡村开始出现甚至不断被强化,他们占有并且能够动用一些社会资源,通过非法手段帮村民解决一些诸如债务争端、官民矛盾等问题,因此在乡村有一些影响力,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他们是以破坏乡民根本利益和基层政权的稳固为代价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是需要打击的对象。
  (三)新时代乡贤领导力的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理念受到关注和推行,现代乡贤促进地方乡村自治的实践逐渐兴起。与以往乡贤相比,现代乡贤的内涵和边界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首先从“乡”和“贤”两个方面进行剖析。乡贤之“乡”超出了籍贯的限制,可以是指生于当地、长于当地或从外地到当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也包括当地那些外出发展,但仍然与家乡保持密切联系、把外部资源带入家乡的人员。[5]乡贤之“贤”的评定内容也比以往更加广泛,不再仅限于传统的以仁义礼智信为主的儒家伦理要求,更趋近于职业伦理规范,如一名官员具有清正爱民的官德,一名医者具有悬壶济世的医德,一名教师具有严慈相济的师德,一名工人具有完美的职业技能,以及一个普通公民无私奉献、不计回报的公民道德等,都可以作为“贤”的选评标准。但是,一个人仅有高尚的品德,只是个体的某种素质或能力,只能称为“人性之美”,只有用高尚的品德造福乡邻,才能称之为“乡贤”。与传统乡绅相比,乡贤不强调政治上半官方的出身,更趋于平民化、大众化;与地方精英相比较,乡贤不强调占有资源以及对资源的控制,虽然这些客观因素也会起作用,但是其更强调民间的权威,更强调群众的主观认定。关于这种权威,马克斯?韦伯有过经典的论述,他将“因人们确信其有个人魅力、超凡品质而受到人们的服从”式的人物称为“卡里斯玛”式的人物,这些人物的影响力、领导力正是建立在其具有出色感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