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8年3月中期

社会转型期“无为而治”的新内涵及实现路径/樊 鹏 王 欣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樊 鹏 王 欣 日期:2018-04-03 17:01:18
,而是管理技巧的科学提升,即绝对禁止管理过程中的“不作为”存在,主张遵循规律基础上的有限化、人性化管理。这也就要求领导者在管理过程中必须禁止自我意愿的强制性加压。对于领导者而言,无论自我在整个集体中的位置如何、权力范围如何,其必须认识到自我与其他个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下属服从的是集体的最终决策、尊重的是领导权威,领导者作为独立个体并无特权。因此,其在管理员工的过程中就应该秉持尊重的态度,杜绝个人情绪的无节制表露,甚至是形成高压态势,否则,私人情绪与公共事务的混淆只会削弱领导者的权威。在强调对个体权利充分尊重的当下,“无为而治”必然涉及领导者的管理方法,以“无压制”性的行事作风营造彼此充分尊重的环境氛围,才能真正赢得下属的认同。
  (三)行为上“无具体”性
  卓越的领导能力所指的是领导者能够实现对组织的正确引导,将分散的个体力量汇聚成更为有效的群体之力,助力组织目标的最终实现,其绝非简单地指领导者可以在组织事务的处理中事无巨细、全部负担。相反,若领导者越俎代庖,承担了本该下属担负的责任,那么下属要么被动停滞,要么形成依赖思维、主动放弃。强调管理过程中的“无为而治”,首先禁止的就是领导者不顾限度范围地大包大揽,并将其视为自我领导行为的完善。在强调分工合作的当下,团队的效力已远远超越个体的单打独斗,而形成高效的团体则需要“无为而治”思想下的有限作为,即科学把握不同岗位所赋予的不同职责,在明确自我行为范围的基础上,以高效的行动实现对自我责任的充分担负,但对于本该属于他人的责任绝不越俎代庖,以有限的“不为”维持必要的行动积极性,并助推集体事务的成功处理。这也就要求领导者遵循“无为而治”的管理理念,确保自我在管理行为上的有限性,坚决避免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以必要的“放任”给予下属自我决策的空间,形成自我的处事风格。
  (四)思维上“无套路”化
  领导者在持续的工作过程中实时总结经验教训,进而形成更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更成熟的思想认知是必要和必需的,但在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过程中,思维上的模式化却是应被坚决禁止的。这种来自思维的套路、模式不仅无法助力领导者后续的思考与见解,还会因为局限于传统的思考视角而难以适应时代发展。在不断创新变革的社会中,“无为而治”所强调的正是领导者在思维认知上应该是“善变”的,杜绝单一、传统模式的禁锢,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审视外来的一切新变革、新变化,并通过自我的思考重新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此时“无为”所希望实现的正是领导者管理思维上的“无套路”“无模式”化,主张在接触新事物的初期以不作为的态度对事物本身进行客观观察,而非一开始就持排斥态度或做定式化的人为分析,这将不利于其全面客观地把握事物规律。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后期的思考认知而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判断。可见,此时所强调的“无为而治”的确有一定程度上的不作为,但这不是对这一管理理念的误解,而是把握客观事物、探寻事物规律,并形成科学态度的必要之举,尤其在不断创新的当下,以暂时的不作为来破除“套路”对领导者思维的禁锢是必要的。
  (五)语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