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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中期

基层领导干部在社会治理中的管理主义误区与矫正/沙靖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沙靖宇 日期:2018-04-03 16:46:26
理中过度依赖技术,仅仅是在表层上解决了问题,而对社会协调发展、公共利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等深层次的伦理价值问题缺乏整体回应。二是忽视了其他治理手段与资源的应用。技术手段由于简便快捷、易于操作等优势而备受基层领导干部青睐,但这使得基层领导干部在社会治理中对法律规范、伦理道德、舆论导向、心理疏导等其他治理手段有所忽视,导致并未形成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格局。
  第三,社会发展的非均衡化。受管理主义的效率中心原则影响,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发展呈现出强烈的非均衡化倾向。一方面,经济与社会非均衡性发展。基于我国现实国情,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在这种战略的指引下,基层领导干部调动本辖区的一切资源来发展经济,使得中国经济在短时期内得到了迅猛发展,为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对此必须给予充分肯定,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所存在的问题,即经济建设被强化,而社会发展与福利安排被弱化,形成了经济与社会的非均衡发展局面,同时也威胁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国社会领域的建设与发展是落后于经济领域的建设与发展的。例如,许多基层领导干部热衷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增长,热衷于招商引资的完成数额,热衷于财税报表的上缴数据,热衷于“数字出官”,而将教育、医疗、环保、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指标置于从属地位,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数量与速度而对社会领域的治理与建设关注不够,忽视了社会整体的综合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效率主导的发展模式,忽视了社会公平。以效率为目标的管理主义契合了转型期中国发展的基本诉求,也为基层领导干部的发展思路提供了理论支撑。特别是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指导下,中国的发展呈现出巨大的效率优势,但同时也付出了社会整体发展不够公平的代价。例如,当前社会治理中所呈现的地域之间、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弱势群体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导火索,对社会治理创新造成了巨大挑战。总之,基层领导干部“所奉行的经济和效率至上的原则在实践中延续,使经济建设成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要务,规范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均衡社会利益、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管理职能被推向市场”[2],由此,必然导致社会发展的非均衡化。
  三、基层领导干部社会治理中的管理主义矫正路径
  基层领导干部在社会治理中过度地推崇管理主义,必然会给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矫正基层领导干部社会治理中的管理主义现实误区,合理调整其治理思维、行为与目标,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维权实现维稳。基层领导干部在社会治理中既承担着管理职能,又承担着服务职能。管理是基层领导干部依据法律规章制度对基层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为本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服务是基层领导干部为社会提供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产品。管理与服务都是基层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但当前的基层领导干部在社会治理中过多强调管理职责,而对服务职责重视程度不够,进而导致步入习惯于行政管控的单纯维稳的社会治理误区。为此,基层领导干部要摒弃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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