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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中期

基于合作治理视角的公共组织领导模式选择/孙凌云 刘兰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孙凌云 刘兰华 日期:2017-12-05 16:42:25
有通过包含多元化知识、各种专业技能和多维视角的合作路径才能得以解决。正如罗德?罗德斯所言:“国家变成了由政府和社会各方组成的组织间网络的集合体,没有一方能够绝对指挥或规制他方。而政府的主要挑战就是驱动这些网络并寻找新的合作形式。”传统的官僚制无法帮助公共组织应对这些新的挑战。此外,第三部门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也对传统官僚制组织提供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挑战,即第三部门不仅填补了政府失灵的领域,即使在政府运行得很好的领域,第三部门同样很活跃。而人口结构的变化则意味着官僚制组织处于一个模糊的、不确定的、复杂的环境之中。这种情况对传统官僚制组织的思维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共组织理论必须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以寻求新的解释。
  事实上,复杂性已经使公共行政陷入困境,合作危机成为公共管理过程中一个普遍性的难题。合作危机主要存在于项目运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存在的协调困难。
  除了要考虑公共组织的范围和数量问题,公共管理者还必须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进行跨组织管理,必须实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私人部门的合作。合作可以定义为这样一种过程: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人们“能够建设性地探究他们的不同之处并且寻找一种可以超越自身对愿景局限性理解的共识对策”。在这样一个复杂性、不确定性与模糊性共存的时代,现有的社会结构、制度模式和生活方式显然难以做到与时代特性的完美结合。重建社会行为模式和社会关系的基点成为公共组织寻找解决办法的出发点。这个基点不是要抛弃官僚制,因为官僚制本身确实是实现某些目的的最佳组织方式,如何重塑现有的官僚制模式,并达到与社会现实的融合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成为公共治理的特定模式。尽管网络已经成为公共治理日渐重要的领域,但也仅仅是公共治理的一种特定模式,在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非营利部门中还存在着诸如层级制、市场和社团等其他治理机制。在这种治理网络中,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共同承担着公共事务治理的责任,治理依赖的是平行发展的、互动的多样化社会网络组织。也就是说,传统公共行政所秉承的单一中心政府的模式将逐渐成为历史,代之而起的模式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中心治理,以及平行发展的网络组织结构。
  在这种治理背景下,政府首脑及公共权威必须重新思考角色设定,从管理者向服务者与合作者转变,把公众利益作为领导职责的基本目标,并致力于推动社会和政治的良性发展。网络化治理所需要的态度和信念必须在领导者进行行为调整之前被内在化,否则“自我实现的语言”将不可避免地使领导者又回到传统模型之中。要想使合作治理取得良好效果,领导者必须转变领导范式。合作的基础是信任,如果在多方之间不能形成信任关系,单靠职位所赋予的正式权威,已经远不足以管理合作网络,新的领导模式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使不借助正式权威也能对他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组织内外的人愿意服从他们的领导,是因为领导显示出的交际能力、专业水平、可信度及公正性。
  三、合作治理与公共组织领导者的行为模式选择
  合作治理意味着公共组织更多地呈现出有机组织的特征,更加强调组织与其环境的关系,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也更多地通过与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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