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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中期

干部人事制度变迁下的领导风格重塑/徐春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徐春光 日期:2017-10-16 11:06:48
员暂行条例》和2005年的《国家公务员法》。在这两个时间断点前后,围绕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几乎每年都有相关政策安排与制度设计,中央先后出台了多部文件,在不同程度上完善了制度设定,并使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日渐形成均衡发展的态势。
  以人事制度体系内的关键性内容——干部任期制为例,干部任期制又称限任制,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和任期届数进行严格界定的一种制度。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实际上是终身制。1982年,宪法对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否定并替代了终身制。但是,限任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长时间的平衡性稳定发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各省区市陆续开始了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试点。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在许多重大会议上明确并颁发多项规定,提出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重要政策规定中均明确指出了实施任期制的目的、范围、任期、连任、考核等基本问题。
  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间断-平衡发展表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从传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向公务员制度转变,这一制度的改革不是简单地向西方学习,也不是简单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转换,而是呈现阶梯递进演变的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特别强调国家自主性,这种特性保证了政策变迁中的间断性蕴含于制度的连续性之中,并在这种制度变迁中表现出理念和模式的现代转换。第一,在管理理念层面,实现了从完全道德人假设到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理念转变。改革开放之前,基本上将每一个领导干部看作是完全公共道德人,完全听从党的指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在的干部人事制度强调领导干部的经济理性,注重人性的回归,更加实事求是,尊重领导干部的私人利益。第二,在管理模式层面,实现了从控制管理向功绩管理的转变。改革之前的统治型政府强调从意识形态和阶级利益方面进行干部管理,权力控制和阶级区别是重要的管理机制。现在的服务型政府则更加强调在尊重领导者个体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干部管理,强调制度控制和科学理性。这种干部人事制度的现代转变必然要求领导作风和领导风格的现代化重塑。
  三、领导风格的延续与形塑
  制度变迁为领导风格的转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的阶段性演进表明,破除官本位,实现民本位的服务型领导风格,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在延续为人民服务的领导本质性规定前提下,实现服务型领导风格的形塑应该考虑以下三个层面的建设机制。
  (一)树立职业化观念,强化理性观念
  现代的领导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包办一切的父母官,而是社会多元化条件下的一种职业。服务型领导风格需要树立一种职业化观念,这种职业化观念不仅是管理技术的专业化呈现,更是现代科层制理性精神的折射,其实质则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体现。职业化的领导风格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政策执行,更符合科学与效率的要求。
  (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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