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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中期

乡镇妇联改革的挑战与对策研究/陈丽琴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丽琴 日期:2017-08-01 18:45:36
府的支持,提高乡镇妇联主席待遇,实现乡镇妇联主席专职化,保证其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享受实职副科待遇……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妇联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建立乡镇妇联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机制……村(居)妇联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机制……”为此,H省妇联还专门与H省组织部、财政厅进行沟通,希望获取其支持。尽管有了政策上的“尚方宝剑”,但乡镇妇联主席对此并不乐观,她们纷纷表示,妇联的改革并不仅仅是妇联的事,而是一整套制度的配合,即使在政策上有专门的人员安排和经费预算,但在乡镇一级,如何落实仍是难题,无论是专职主席还是妇女专干,对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都无法拒绝。因为所有人分工在实际中都不是那么明确,妇联肯定不会有特殊待遇。在经费保障上,财政紧张时大家工资都在拖欠,岂能保证妇联的预算支出?所以谁能监督、保证这项条款的落实?是省妇联还是省组织部、财政厅?如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再好的方案在执行中也会由于种种原因打折或者走样。所以,有妇联主席开玩笑说,《方案》的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是“骨感”的。
  (二)兼职妇联副主席作用难发挥
  《方案》在第二条改革措施中指出,要“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形成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挂职兼职干部为重要支撑的充满活力的全国妇联机关干部队伍”。在全国妇联改革精神的指导下,地方妇联也在增加兼职妇联副主席的比例,同时也鼓励乡镇妇联“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不拘一格从基层、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兼职妇联副主席。但在访谈中,乡镇妇联主席大多表示,其实她们现在都有兼职副主席,而且再增加兼职副主席人数并不难,她们也愿意从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来为妇联所用,但真正难的是如何发挥她们的作用。因为兼职副主席对于个人来说与其说是一种身份不如说是一种政治荣誉,妇联既没有规章界定其责任、权利和义务,也没有明确其激励和奖惩措施,而且组织上对她们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现也没有硬性要求。这种不完全的激励和约束降低了兼职妇联副主席的主观努力和参与感,再加上她们本职工作的客观牵制,造成了她们在短短几天的执委会会议中露面行使选举和审议工作报告的权利与义务后,便不再与妇联发生任何实质关系,而仅仅是保留一个资格身份和头衔。所以,增加兼职副主席的比例后,如何真正发挥她们的作用和对她们的工作进行考核值得深入探讨。
  (三)妇女诉求的多样性与乡镇妇联专业知识匮乏的矛盾
  妇联基本职能是要“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方案》第四条中提到,要“创新妇联维权工作,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但在访谈中,不少乡镇妇联主席都表示,社会的变革使得妇女内部的结构和利益分化,即使同样在基层,也由于发展层次不同,导致妇女对其生存、成长和发展等权益需求的要求不同,而且其他妇女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其专业性也使得广大妇女对妇联的依赖和定位呈现出“需求弹性快速增强”和“边际需求刚性逐渐减弱”的局面。因此,现实中妇女多样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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