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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中期

京津冀区域政府协作治理测度及政策建议/汤 凯 白易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汤 凯 白易彬 日期:2017-06-13 17:31:30
(AGl=SGIkI/3);S为标准差。C值越大,说明各子系统间配合得越好,即协作性越强;C值越小,说明各子系统间配合得越差,即协作性越弱。
  再次,为测度三省市之间的总体政府协作治理情况,参照公式Cl=1-Sl/AGl表达的思想,把三个地区作为京津冀区域的三个子系统,计算三省市之间的协作治理度,具体计算公式为:F=1-E/H。其中,F为京津冀区域总体的协作治理度,E为京津冀区域三省市历年协作度的标准差,H为京津冀区域三省市历年协作度的平均值。
  二、京津冀区域政府协作治理度量化测度
  (一)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选取京津冀区域三省市2005—2014年相关指标数据,从经济协作、社会协作、资源与环境协作这三大子系统来探讨区域政府协作治理水平。各指标数据来源于2006—2015年《北京统计年鉴》《河北经济年鉴》《天津统计年鉴》等,部分缺失数据通过查阅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获得或者用插值法替代。数据采集后,遵照权重确定方法进行确权及检验,最终得到区域政府协作治理度各指标层次权重。
  (二)区域各省市内子系统及省市间协作度量化测度
  根据测算公式测算出各省市内三大子系统发展度、子系统间协作度及政府协作治理度,如表1所示。
  三、京津冀区域政府协作治理评析
  (一)政府协作治理度整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京津冀区域发展的10年中,不管是每个省市内部的三大系统间,还是每个省市之间,都呈现不同的协作治理特点。子系统间的协作及省市间的整体协作会促进整个区域的发展,但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同样的协作值可能出现协作的退化,或者说在各影响因素间会出现此消彼长、优化组合或以某个因素衰退为代价的情况。区域协作度与区域发展的阶段有时并不同步,即在京津冀区域发展的低级阶段并不必然表示该阶段区域发展不协作,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高级阶段也不一定表示区域协作度高。基于以上分析,在全面考察京津冀区域整体以及各省市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构建京津冀区域协作类型划分标准:F≤0.4为不协作、0.4<F≤0.5为不太协作、0.5<F≤0.75为基本协作、0.75<F≤0.9为比较协作、0.9<F≤1为协作。据此标准结合表1发现:从2005年到2014年,京津冀区域协作度整体上呈逐年提高趋势。除起始年2005年,其余各年份协作度都在0.5以上,即都在基本协作水平以上,尤其以2009年为最高,2009年京津冀区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协作政策,如北京提出了“找准北京在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地区的定位,加强与周边省市区的联系沟通,拓展交通、能源、水资源等方面的联合与协作”,天津提出了“主动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各省市的合作”,河北提出了“务实地推进与京津合作,多领域、多层次与京津对接”[4],可以说都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协作治理的决心和态度。
  (二)子系统间协作水平偏低
  京津冀三省市内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子系统对于每个子区域以及全部区域的整体协作度都具有重要影响。区域的整体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在区域发展的不同阶段,各子系统对于区域整体的协作情况影响内容与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仍然遵循着区域协作指标—区域省市各子系统协作度—区域整体协作度的逻辑。在三大子系统中,各子区域的经济协作系统对于该子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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