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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中期

制度为本、技术为器:基于“互联网+”条件下的协同反腐模式创新/黄威威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黄威威 日期:2017-06-13 17:27:33
能,可助力“开放政府”建设,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互联网+政务”,能够实现权力的去层级化,能够对公权力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二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有效消解了技术鸿沟。过去,在网络时代不论是政治中的公民参与还是网络监督都需要电脑及网络,而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人人都是网民的时代,有效化解了过去互联网时代的信息鸿沟、技术鸿沟,扩大了网络政治参与的普及面。三是大数据技术带来巡视模式的变化。运用大数据技术呈现全息的、整体的反腐数据,是制度设计从经验主义的模糊制定走向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的表现,以技术手段保证制度制定的精细化、严密性和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四是物联网带来的监控模式的变化。以吉林省松原市纪委的公车监控为例,松原市把全市公务用车的信息全部输入到松原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和省高速交警支队松原分局视频监控系统中。2016年清明节期间,他们将4月2、3、4日三天作为筛选区间,如果在此时间段内,公务车上路行驶,那么监控系统就会自动筛查出它的行驶轨迹,这辆车经过带有监控设备的路口、路段时被自动拍下的图片信息就会被系统筛选出来,让公车私用直接曝光,这个系统被工作人员形象地称为难以脱逃的“天罗地网”。[2]
  三、“互联网+”条件下制度为本、技术为器协同反腐模式的新举措
  共同目标是协同形成的前提,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是技术反腐与制度反腐协同创新机制的前提。在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体系中融入“互联网+”条件下的新技术,可以实现作为反腐手段与工具的技术与制度的优势互补,彼此协同。技术与制度作为反腐的两种有效手段与工具,单纯从技术角度研究腐败问题具有局限性,单纯从制度角度研究腐败问题也有局限性,技术和制度的协同创新将是实现技术反腐与制度反腐优势互补、模式创新、效率提高的必然选择。
  (一)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新技术+群众路线”
  通过制度与技术的合理搭配,移动互联网技术能够充分释放群众的反腐热情,有效缩小数据鸿沟。过去利用网络反腐的设备需求(电脑和网络)使得一部分人没有条件参与群众监督,智能手机的流行为每个公民行使好监督权提供了便捷的政治参与渠道。技术扩展了人类的能力,移动互联网技术使智能手机成为人体的延伸。过去网络监督、网络反腐还需要找到电脑连上网络,很多举报方式还需要认证等。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反腐再也没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也不需要复杂的流程,发现问题,用一个手机就可以实现监督、举报。移动互联网技术突破了传统互联网的局限性,网络的连接实现了随时随地的监督、举报,没有了物理局限性。移动互联网反腐能够充分调动权力客体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凸显异体监督优势。面对腐败手段愈来愈技术化、隐蔽化的新情况,移动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可开展O2O举报、监督服务,凭借其公开透明、安全快捷等技术优势,有效弥补制度反腐的“短板”,实现“新技术+群众路线”。
  (二)引入大数据研究方法,实现官员财产有效监控
  大数据是一门关于数据的科学,它不仅仅是一种互联网技术,也是“互联网+”条件下的新研究方法。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已经成为大数据研究的主要阵地。它的研究重点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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