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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中期

国企党委会发挥核心作用的着力点和举措/蒋卫华 张敦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蒋卫华 张敦力 日期:2017-04-27 09:20:41
,党委会形同虚设,既定目标不可能完成。如果责任重大,而所授予党委会的职权过小,就导致党委能力无法施展,如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党委成员也会因工作压力大,怨声载道,推诿责任,要么失去激情,得过且过,要么撂下担子另谋出路,最终使组织利益蒙受损失,既浪费人力资源又无效率可言。
  2.责轻权重。这种情形的不良结果就是领导者权力过剩,出现国有资产和用人权力个人化现象。导致两个严重问题:一是领导者滥用职权,随意发号施令,助长不良习气;二是人浮于事,生产效率低下,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解决的办法就是实现责任与权力的平衡,防止领导虚置化;适当精减人员或进行部门调剂,防止部门之间员工配比不公。
  3.利寡责重。如果当事人手中有权的话,会诱使当事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来弥补因承担重大责任而利小的缺憾;或者抱着拿多少钱干多少事的心态,敷衍了事,久而久之就会失去动力,消极怠工的多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少了。现实中出现这种情形时,企业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不是放利而是缩权,通过削弱权力来抑制某些行为显然是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党委会此时更应该从完善激励机制方面解决这个问题。
  4.利丰责轻。对于企业来讲,利益过大将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形成浪费。对当事人来讲,巨大的利益会促使其竭尽全力完成既定目标,但也有可能当事人为了一己私利,或是为了保住这个岗位而走上层路线。
  总之,在国企改革中出现问题时,首先要想到责、权、利是否出现了失衡现象,从中查找问题根源,再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当然,责、权、利的匹配不能打破它的逻辑顺序,也就是要先明确责任再分析与之匹配的权力,最后考虑岗位利益的合理性,因为只有履行好责任,才会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这个逻辑顺序是不能错位的。至于能力,根据彼得原理,每个职工在原有职位上胜任,就会被提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如果继续胜任则将进一步被提升,直至到达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也就是说,能力要小于责、权、利,小于责才会有学习的动力,小于权才不会将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小于利才不会把利益转化为自己的囊中之物。
  三、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性意见
  2015年9月,中央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和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党委会要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文件精神,明确国企改革发展方向,确保企业责任落实到位、体制改革到位、资源配备到位。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目前,企业党建工作不容乐观。腐败与作风问题、机制与监管问题凸显,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没有落实,国有资产和用人权力个人化现象普遍存在。归根结底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不到位;二是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党员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因此,从严治党、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健全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否则就会犯政治性、方向性错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工作,把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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