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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中期

大数据时代反腐败研究/杨钰恬 鲍梦若 尹文婷 陆颖婷 庄国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钰恬 鲍梦若 尹文婷 陆颖婷 庄国波 日期:2016-10-19 10:22:03
官员人数明显多于中西部经济较不发达地区。
  4.外逃人员年龄分布。通过对“百人红色通缉令”中贪腐官员外逃时的年龄进行分析可知,官员外逃行为相对集中发生在30—50岁,其中,31—40岁、41—50岁这两个年龄段所占比例分别为25%和43%,41—50岁年龄段的贪腐官员外逃更严重。原因在于这个年龄段的官员有的已经晋升到相对较高的职位,掌握着较大的权力和较多的敛财机会,较易腐败。51—60岁的人数占23%,位居第三。在位时,官员可以利用权力遮掩自己的贪腐罪行,但一旦退休,失去权力,被追查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所以选择临退休前外逃以躲避追查。
  (二)我国腐败官员外逃流程分析
  大多数外逃人员出逃前均有征兆。比如,其出逃的时间,多选在自己即将要被查前一段时间,尤其是组织谈话前或已有相关人员被牵连时。在外逃的准备阶段,往往会先通过地下钱庄、港澳地区、国际贸易洗钱等途径将其资产进行秘密转移。此外,这些人在外逃前一般会先把自己的亲人安顿在国外藏匿地,其子女多以留学、打工等为理由先行,配偶通过陪读、做生意等出境。有时甚至会假离婚,妻子随即与当地人闪电结婚,获得绿卡后再复婚等。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建立预警机制,以便尽早发现和预防官员外逃。
  (三)我国官员外逃去向分析
  据统计,我国腐败官员的外逃足迹遍布全球。其中,亚洲和美洲成为腐败官员外逃的重点目标区域,二者所占比例之和高达70%[4]。
  进一步分析发现,官员外逃一般有以下几种去向:涉案金额相对较大,身份级别相对较高的腐败官员的外逃目标主要集中在荷兰、加拿大、美国及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身份级别相对较低的腐败官员一般选择逃向亚洲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和马来西亚等国。事实证明,外逃官员前往亚洲国家容易,但躲避的风险很大,被捕概率也很大。因此,这些亚洲国家往往成为官员逃往欧美发达国家的跳板;逃往美洲和大洋洲的腐败官员,除了涉案金额大、身份级别高的共同点外,还呈现出外逃前职位较高和裸官现象严重的特点,多数身处高职的腐败官员偏爱把美国作为其最后目的地;至于非洲、拉美等许多小国,由于本国法制不健全,往往成为那些无法获取大国证件的腐败官员隐姓埋名、深居简出的选择,若日后能获取大国入境资格,再伺机逃走。
  二、我国追逃工作现状
  2015年初,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把“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重要任务加以部署,表明了坚决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的鲜明态度,同时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指出了路径方法。
  (一)已经取得的成绩
  当前,我国境外追逃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引渡、遣返、劝返和异地追诉。虽然追逃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在追逃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障碍。其一,我国过去的反腐败体制对国际追逃有一定影响,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其二,外逃官员及赃款一般都是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双方的法律制度存在文化差异。所以在腐败官员逃出境外之前,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预防官员外逃的长效机制来防止腐败官员出逃,即追逃更要防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追逃追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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