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6年4月中期

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在逻辑的社会学解读/刘永飞 许佳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永飞 许佳君 日期:2016-06-07 09:10:33
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基本任务主张,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合乎人民意愿,也更符合世界法治发展潮流和趋势。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凝聚各族人民共识,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才能引领中国进入发展新境界,才能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最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结构功能主义分析范式的角度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是立国之本,是中国社会良性运行的维模机制。从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来看,社会结构是社会各个行动主体主观取向的某种程度的协调,是各个地位角色之间的稳定的制度化关系,社会的有效运转依赖于角色之间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的互补性,以达到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从而维持社会系统的稳定。而这种互补性、一致性的先决条件,是承担角色的社会行动主体对同一组规范调整机制的共同理解。法律便是重要的规范调整机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下,法治就成为国家维持社会共同价值观的基本模式,使法治在整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保持制度化,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维模机制。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政治、经济、文化等体制的改革就无法进行下去,就难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党,就无法从根本上约束党员行为,反腐倡廉工作就无法进行下去。最终,治不好政,理不好国,一切的战略布局都会落空。
  从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及其分析范式的角度看,“四个全面”是对中国社会良性运行的适应、达鹄、整合、维模这四大重要机制之间辩证关系的精辟概括,同时也为处于新常态下的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指明前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郑杭生.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与中国社会学的坚实进展——以社会运行论、社会转型论、学科本土论和社会互构论为例[J]. 江苏社会科学,2004(5):46-52.
  [2]刘润忠.试析结构功能主义及其社会理论[J]. 天津社会科学,2005(5):52-56.
  [3]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602-604.
  [4]林学启.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和特征[N]. 学习时报,2015-03-16.
  
  责任编辑 介明菊  
  E-mail:ldkxjmj@163.com  
  电  话:0371  -  63919054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