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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中期

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制的历史考察及改革思考/王宝林 丁晓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宝林 丁晓春 日期:2016-04-07 16:08:36
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步。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整体推进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改革的目标是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这一思路将领导干部改革的内容由“选拔任用”扩展为“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使改革的重点内容更加系统,改革的目标更加清晰。在上述改革重点和目标的指导下,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法规。2002年,中央修订并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五个文件,连同由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被称为“5+1”文件。“5+1”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转向了整体推进的阶段。
  二、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前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是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其中省级党委书记与行政正职(省长、直辖市市长、自治区主席)属于中组部所管干部,在当前中国政治权力链上是关键环节,他们的选拔任用改革情况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效应,认真进行现状分析是对其科学有效改革的重要前提。
  (一)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现状分析
  根据就职路径的类型,近年来,中央对省级党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可分为三种情况:未选举先上任、调任后即当选和提拔后即当选。前两种情况的路径相似,都是由中央统筹全国省级党委书记的配备或根据各省实际情况或特殊情况,由中央直接调任某人担任某省级党委书记职务。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种情况是省委书记的选任与该省党代会是否经过正式选举并无直接关系,实际上中央的任命已经使他获得正式的领导职位;第二种情况是由中央从国家机关或其他省份进行调任,随后还要通过省级党代会的选举而正式当选。这两种情况的选任可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临危受命”或“因材施教”的实效性,但是也存在问题。例如,使党代会的选举缺乏权威性,使选举人通过选举实现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下降,而且这些领导干部由于是临时调任,其对新任职省份的基本情况不够熟悉,还要经过一段时间适应,才能进入领导角色和工作状态。第三种情况是先由中央从本省的领导班子内进行提拔任命,接着在随后进行的省级党代会的选举中正式当选。综观这三种省委书记的选任途径,共同点在于,新任省级党委书记只要经过中央任命,无论其是否经过党代会的选举环节,实质上就已获得这一领导职位及相应的权力。
  (二)省级行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与省委书记的选拔任用类似,省级行政正职领导的选任基本遵循以下路径:中央调任省级副书记—该省人大会议通过其代理省长—在省级人大会议选举中正式当选省长。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时间节点的间隔都非常短,通常只间隔几天。从选举程序看,这些省级行政正职领导都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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