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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期

以法治思维与方式践行群众路线的思考与探索/赖 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赖 燕 日期:2016-03-14 16:01:12
更节约等目标。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石漠化综合治理、海洋生态保护、高耗能治理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各地的自然环境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面临与需要解决的生态问题也不一样。相关部门要依法审批经济发展项目,坚决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加大宣传与教育,依法严惩违规企业或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各地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科学合理的制度,确保环境保护与治理见成效等。只有使法治真正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法器,才能更好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打造各地生态文明的品牌,造福人民。
  (三)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群众的更多福祉
  当前,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与关键期,改革给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带来各种压力与挑战。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群众尚未脱贫、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完善等都是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保证全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脱贫问题是当前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并强调要坚持协调发展,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等要求。要应对现存的挑战,解决面临的问题与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必须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而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与根本保障,必须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同时,“我国现代社会治理与群众工作是高度统一的”,群众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社会治理说到底就是做群众的工作。因此,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从根本上说就是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首先,要把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此,一方面,要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科学合理的利益诉求与协调机制,以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保障畅通的民意传达。另一方面,要以法治思维钻研与分析问题,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统筹化解各种利益冲突,最大限度保证社会稳定。要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律来治理各行各业、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如坚决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社会治理工作、民族工作、沿边工作等,以法治为引领,努力探索适合各地发展的社会治理工作新路子。要依法大力解决和改善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民生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贫困地区的群众,切实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其次,要做好全民普法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提升他们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形成办事遵循法律、遇事找法律、解决问题与化解矛盾依靠法律的法治氛围,使各项事业与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扎实前行。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法律进社区、进农村的全民普法工作。通过全民普法,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理念,促进他们认真守法、自觉学法、积极用法、依法维权,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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