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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城市功能:“大镇设市”改革的应然导向/何 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何 李 日期:2016-03-14 15:21:37
但根据“县改市”“扩权强镇”的既往经验,很多隐患的显性化是可以预见的。
  (一)效能低下引致的政府失灵
  与副省级城市不同的是,这些大镇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政府没有足够的城市管理经验,社会发育也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步伐。另外,增设相应经济社会管理机构或扩充原有机构规模,在职责不明晰的情况下,只会加剧业已存在的纵向政府间的“职责同构”困局。可见,大镇政府尚缺乏城市管理能力。另外,还应看到,改革会催生出新的政府间关系。在经济社会管理方面,大镇政府与地级市政府的关系浮上水面。在省直管县(市)的地方,与省政府将产生直接关系。政府间的职责衔接都对政府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镇政府恐难以跟上这一步伐,其低下的效能水平增加了大镇政府在处理政区事务时的失灵范围。
  (二)标准缺失诱发的负向激励
  我国关于设市的标准和依据以政策性法规为主,且没有适时进行调整和规范。在20世纪90年代,曾经有一轮设市的热潮。为了达到设市标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数据,出现严重的假性城市化现象。1997年,国务院不得不暂停了这一政策。目前,仅有的“大镇设市”的依据还是1986年的《国务院关于调整设市标准和市领导县条件的报告》,标准早已不适应时代需要。在各地的实践中,基本是以10万常住人口来划分,但这未免失于简单化。中国地域结构复杂,镇域发展迥异,不成熟的标准会造成部分建制镇为达到升级标准而采取变通手段,以虚假城镇化来实现自身目的。
  (三)县域内政府间关系的失衡
  改革会加剧大镇与县(市)之间的紧张关系,原本可以通过县(市)来进行乡镇间协调的模式将大为削弱。另外,环境保护、治安、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需要跨域治理,“大镇设市”所造成的行政分割,将使区域治理面临新的考验。这些导致了纵向政府间关系的失衡。改革还会加剧横向政府间关系的失衡。大镇会强化自己在区域资源争夺中的优势地位,并要求周边乡镇为自己的发展提供帮助。镇政府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大镇的优势地位可能使竞争走向异化。横向政府间关系的失衡又势必会反映到纵向政府间关系上来。例如,由谁来处理镇政府间的纠纷将成为难题。大镇在经济管理方面由地级市或省领导,普通的乡镇则由县(市)领导,若由省或地市级政府处理会增加它们的管理负担,若由县(市)处理,它与大镇在经济社会管理方面又没有直接隶属关系。
  四、 回归设市本质:城市功能导向
  所谓城市功能就是:“城市在国家或区域中所起的作用或承担的分工。”[8]城市自产生之日起,就将原来分散在一定区域内的功能不断汇聚到建成区范围内,使其在区域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功能会随着城市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迁而变化。从城市功能入手,就是要将大镇作为城市来考量,打破其过渡性的身份标识,唯有如此才能使其回归设市的本质。
  (一)以城市功能为导向是多重时代需要的产物
  第一,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专业化的需要。人口集中的城市建成区与居民点散落的农村地区有很大差别,进而要求政府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这并非城乡二元体制的回潮,而是适应社会分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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