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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中期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村干部的政治素质现状分析/王玉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玉萍 日期:2016-01-18 18:38:36
如何界定贿选并加强规范治理是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轰轰烈烈的竞选过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是村民自治的常态,这“三个民主”的质量高低也是考量村干部政治能力的关键。本次调查的样本村都制定有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规民约,有的村还制定有其他更具体的管理制度,如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何?据同期我们对村民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村规民约的了解情况,选择“知道一点”的受访者占36%,选择“不知道”的受访者占44.2%;关于村务公开栏,有34.2%的受访者“偶尔去”看,34.4%的受访者“没兴趣”看,14.8%的受访者“不知道有公开栏”。本次问卷中,在回答“关系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实际上谁说了算”这一问题时,受访者选择“党支部书记”的占26.4%,选择“村委会主任”的占16.7%,选择“村两委”的占36.1%,选择“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占20.8%。可见,“重选举、轻管理、乏监督”的现象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比较普遍。村民自治本属直接民主,关乎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普通村民可以通过村务公开了解村庄事务,并根据村规民约等制度规则直接参与管理村务。在此过程中,党支部干部应根据党的方针、政策,领导、组织和协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行为,创造条件支持村民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而不是“代民做主”或“替民管理”。村委会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治机构,村委会干部应是村民民主决策和管理的服务者、执行者,村民自治不能沦为“村委会自治”,村委会替民包办一切的政治行为同样不可取。
  村治行为的规范化是考量村干部政治能力的试金石,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村干部政治行为的努力方向。村干部政治能力的形成和提升是一个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理顺体制、精英参与、制度规范和有效激励是必要条件,而如何创造这些条件则是党委政府以后的发力方向。
  七、结语
  本文只是在样本调查的基础上,从政治素质基础、政治认知、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和政治能力五个方面,对调查资料的研究整理和描述性分析。中国农村地域辽阔,村庄类型众多,村治环境不一,要想比较全面地呈现当前村干部的政治素质状况,还需要进行更广范围的调研和更持久的跟踪研究。因此,本文研究结论的局限性显而易见。不过,样本本身有助于对村干部整体政治素质的了解,期望本文对村干部政治素质现状粗线条的勾勒能为更全面深入的研究提供借鉴。
  [注: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农民政治素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3BZZ0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责任编辑 王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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