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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权力“灯下黑”的治理难点与突破策略/崔 含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崔 含 日期:2021-01-01 16:11:12
  【摘  要】权力“灯下黑”难以治理,是因为谁来实质性地监督领导者是现实局限,如何保持监督者的独立性是执行难点,确保权力周围的人“干净”是管理障碍,难以有效动用群众力量是制度缺陷,公序良俗与法律规章的交织构成了不当行为认定的挑战。在安全性盲区、自信心爆棚、一贯性思维和隐蔽性操作的综合影响下,最终引致权力阶层中的核心力量“管人不管己”。要破解如此现象,就应“多维照射”减少暗区,“净化圈子”防患未然,“改变惯例”弱化惯性,“边界清晰”以保障个人意见与大众话语有机统一。
  【关 键 词】领导者;权力“灯下黑”;惯性思维;监督
  【作者简介】崔含(1980— ),女,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德育、行政管理。
  【基金项目】2019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地方本科院校开展校际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9SJGLX091Y)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1-0019-03

 

  照明时灯具自身遮挡导致灯下出现暗区谓之“灯下黑”,民众也常以“灯下黑”形象地描述对于身边事物、事件的无视与无感。[1]这看似反映了视觉上的盲区,实则暗含惯性思维下的认知误区与防范盲区。组织管理事实上同样如此,越是掌握权力之人、越是集中于权力周围之人,越容易遭遇监督、约束松弛而出现“灯下黑”现象,导致权力掌控与使用者不仅不能恪守规则、严守纪律,反而知法犯法,在监督盲区中产生种种权力异化现象。组织加大问责力度固然是消解公权私用的重要策略,但如何早识别早防范“灯下黑”行为以减少内部核心力量被侵蚀同样重要,从示范效应和遏制效应来看,消灭权力“灯下黑”更能以一持万。

  一、权力“灯下黑”缘何难治
  (一)谁来实质性地监督领导者是现实局限
  权力“灯下黑”不是新情况,但为何严抓严打态势下依然难以消除?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缺少对掌权者的实质性监督和有效制约。实际上,组织架构往往呈现金字塔式特征,越是位高权重、手握大权者,越是难有与之齐平和对等的实质性监督力量对其进行制衡,一旦“同体监督”成为主要监督形式,有效监管与约束很多时候就会落空,掌权者就不免在权力运用中不受限制。通常情况下,尽管源自高级别组织部门的监管会表现得更加有效,但如此监管并非惯常行为,只要掌握上级巡视的时间规律和行事特点,掌权者就可能弄虚作假。这也是为何监督高压态势下依然不乏违纪违规者的原因之一。
  (二)如何保持监督者的独立性是执行难点
  依靠外部独立力量进行的有效监督通常区别于决策层而以第三方形式存在。这不仅要求监督力量的地位与“尖端”掌权者齐平,更要求彼此在工作上尤其是利益上无关联,方可保证监管和约束的公开、透明与得力。但在现实工作中,发生于工作之外的看似正常的人情往来以及种种拉拢、收买与腐蚀,对保持监管者的独立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原本应该最透明和最公正的监督力量,却容易被围猎进而异化为机构内权力金字塔顶端的“环绕力量”,转变为掌权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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