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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服从多数原则下保护少数之策/杨 柳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 柳 日期:2020-04-28 15:25:25

   【摘  要】领导者提高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不仅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还要注重保护少数者的正当权益。一方面,通过正向的直接积极行为,对保护少数者合法权益达成共识,保障权益,完善保护和补偿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反向的间接消极行为,对多数者权力进行适当有效的制约。

  【关 键 词】领导者;服从多数;保护少数;治理;权利;权力;决策;权益
  【作者简介】杨柳(1984— ),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领导科学)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领导科学。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07-0008-03
 
  如果把经济工业化、技术科学化、生活物质文明化理解为传统现代化概念的要义[1],那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在理论上的突出贡献,就是提出了一个新的现代化概念,即治理现代化。过去对现代化的理解着眼于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治理现代化则着眼于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的关系问题,当然属于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服从多数,是民主制度建立的基本标志;而保护少数是高质量民主运行顺畅的真正体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基本原则,是民主的底线保障,一个少数不服从多数的国家、单位,组织就不稳定,就无法有效运行,甚至将不复存在,治理就无从谈起。保护少数则是民主高质量的体现,是完善的治理体系和高水平治理能力的标志,一个多数不保护少数的国家、单位,只存在管理,不存在治理,更谈不上治理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治理效能比较高。一旦把某事项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党和政府就能把人力、物力、财力有效集中起来,优先关注突发情况下的紧急议题,优先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难题,优先解决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一个国家形成这样的治理惯性,就容易把这种治理模式推广到社会领域和单位组织内部去。但是,人力、物力、财力在空间上的调配和时序上的调整,往往会造成少数人、个别地区、少数行业或部门当下的权益甚至合法权益暂时受损。因此,在当下中国,必须形成在坚持服从多数原则下保护少数者正当权益的共识,保障少数者的基本权益,补偿其受损权益,限制多数者权力,综合运用直接积极行为和间接消极行为保护少数。
  一、达成共识:保护一种可能的正确性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但不是一种至善至美的方式,保护少数可以防止重大决策失误。
  第一,这是由科学发现与技术进步的一般规律决定的。“起初,真理不是在多数人手里,而是在少数人手里。”[2]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科学发现和技术进步往往都是少数人首先在实验室或大自然中获取的,然后通过可回溯论证,让社会大多数人接受。这个最初的发现和传播过程恰恰是“多数服从少数”的过程。所以说,少数并不等于错误,反而可能掌握了“乌合之众”所未曾掌握的正确性。如果不保护少数者的聪明才智,就有可能陷入托克维尔所发现的“民主的平庸”陷阱。1835年和1840年,法国思想家德•托克维尔分别出版了上、下两卷政治学巨著《论美国的民主》。他在赞美“当时世界上最民主国家”的同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在那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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