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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单位微权力异化原因与应对措施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舒坤尧
日期:2017-10-16 15:51:01
微权力是指依附于具体岗位职责和职能之上的裁量权、审批权、操作权等具体细微的权力,犹如存在于单位整体权力体系中的毛细血管,看似无足轻重、无关紧要,实际上却处于权力的实质性关键环节,处在单位职能与服务对象的直接交互界面上,承载最基本的服务职能,提供直接可触摸的服务,能够直观体现单位权力系统的运作生态,体现单位的实际服务效能,决定单位的真实形象。当前,社会改革发展转型进入深水区,部分微权力的异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加强单位微权力的运行管理和监控,推动权力行使沿着正确轨道运行,促进权力生态环境走向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必然成为单位内部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管理道路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微权力异化的原因
1.法治“管不全”。法治是把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指导和约束权力主体的工具,对权力运行进行刚性约束,防范和矫正权力异化。目前,我们规范权力运行和行为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也存在滞后现象,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缓慢,还有一些法律规定过于笼统、量纪过宽、不易操作,面对广泛存在的“微权岗位”和几乎无处不在的微权力,无论是在管理还是在监督上,都还存有很多局限和漏洞,给以权谋私者留下了活动的空间,给微权力的滥用提供了可乘之机。
2.监督“看不细”。微权力一旦游离于制度和监督之外,就会为个人所掌控,最终会向着失控状态发展靠近。目前,我国针对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监督体系还比较滞后,监督机制的革新赶不上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一方面,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缺乏具体的规定,存在重“自律”轻“外控”倾向,有些规定还流于形式难以执行;另一方面,制度规定执行还不够到位,有宣传不到位、监督意识欠缺的问题,也有覆盖面小、监督行为不力的问题,尤其是对数量众多的“微小岗位”的监督还存在漏洞。
3.职权“理不清”。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为权力的执行主体设定清晰的权力内容、界限和活动范围十分关键。目前,我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发展进程还处在由相对粗放管理模式向精细化、法制化管理模式转变的探索中,存在缺乏现代先进的管理理念、制度设计不完备、管理机制不健全、操作流程不系统、具体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对具体岗位权力的梳理认定不系统、不清晰、不精细、不合理、不透明,使得权力在行使中容易偏离公共利益方向,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权力缺位、越位、错位。
4.诱惑“挡不住”。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本是行使权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但现实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诱惑因素,也存在不择手段追名逐利的群体,手中稍微有点权的人都可能会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靠自觉长久保持清廉本色本不是件容易的事,强烈的个人利益导向性容易导致领导者权力行使走向个人化,把权力变成满足一己私利的工具,就如恩格斯所说:“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
5.自律“靠不住”。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说:“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自私是生命存在的必然要素,追求个人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