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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单位微权力异化原因与应对措施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舒坤尧
日期:2017-10-16 15:51:01
监督的大网,树立监督机构的权威性,进而引导全社会良好的伦理道德价值风尚;要围绕亮权晒权、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监督渠道,指导各单位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管控不失控、权力不滥用、工作不任性。
(五)“办”:按规问责、以儆效尤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落到实处的措施,管理和监督就只是一句口号。因此,必须通过问责让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意识,增强敬畏之心。只有让严肃问责成为常态,风清气正、积极作为的良好工作环境才会慢慢形成。
首先,严肃查处。要有健全的微权力运行追责机制,还要细化完善违反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当出现为自身私利而不惜以身试法的“勇敢者”时,要真追实究,从严从快查处,兑现严厉的惩罚措施,不能仅仅是临时的权宜之计式的问责。警示谈话、公开检讨、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相应的问责措施要对号入座,力争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遏制微权力任性。
其次,查堵漏洞。规矩的根本目的不是约束和处理,而是防范和保护。“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要针对发现和查处的微权力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进行反思剖析,根据其性质、岗位、做法等进行举一反三的探究,正本清源,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规矩制度、优化操作程序,及时堵塞漏洞并跟踪问效,不断完善针对具体权力内容的制约监督体系,力求查处一个案件,封堵一个源头,规范一片领域,不断促进单位员工廉洁意识、法纪观念、作风素质的提高。
再次,宣传教育。微权力的实施主体,往往是级别较低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但以往限制权力腐败案件知情范围的做法,使得“挺纪在前”“警示在前”的威慑和教育作用大打折扣。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的常态化教育机制,扩大受教育范围和案件信息公开范围,根据案件性质和程度分层开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通过交心谈心、约谈、诫勉等多种形式,从理想信念和纪律规矩教育、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纪律审查等方面对症下药,开展教育和宣传。
[注: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与社区生态建设模型研究”(项目编号:2014BZX018)、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高校重点科研项目“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生态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5A88003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 姜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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