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理论版阅读
更多
领导前沿
从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谈领导把握公平与平衡的尺度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 波
日期:2016-09-12 15:44:58
韩非子博采众长,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也是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术势”是韩非子的核心思想,虽褒贬不一,但毕竟是中国法治思想的宝贵源头,是我国灿烂文化的一部分。研读《韩非子》,其“法术势”思想闪耀着智慧的光辉,带来诸多的思考和启迪。未来的路怎么走,取决于我们怎样认识过去。如何辩证地看待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用现代的法治和管理思维对其进行改造,对领导如何把握公平与平衡的尺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取法乎上,则为公平;只达其中,是为平衡。公平和平衡的把握,不仅需要领导者有刚性的管理,还需要领导者在管理中体现柔性的一面。“法术势”思想蕴含着领导管理的智慧,将领导管理的刚性与艺术性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对我们今天单位建设中公平的追求与平衡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法”的思维确立公平与平衡的尺度
韩非子非常重视“法”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其视为管理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韩非子“法”的概念是一种底线思维。任何单位的领导在把握公平与平衡的尺度时,都必须先明白自身处理二者之间关系的底线在哪里。有了底线,才会明晰自身管理行为的基本界限和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底线”本身就是一种尺度,犹如公平与平衡的“磁场”。如果“磁场”都不存在了,公平与平衡就走到了相悖的两极,又何谈“尺度”呢?因此,领导者在把握公平与平衡的尺度时,必须以“法”的思维、以规章制度的方式明晰“底线”,在管理中具有明晰的尺度权衡公平与平衡的范围。
(一)定法明尺,名分责成
“法所以为国也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韩非子?安危》)韩非子将“法”作为管理一个组织的根本,认为如果轻视它,就不能获得绩效和名誉。公平与平衡的处理和把握能力不是领导者妙手偶得的天成之作,而是在单位规章制度基础上形成的领导能力。在单位建设中,领导者要具有底线思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确立公平的制度基础和平衡的自由范围。“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韩非子?有度》)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名分责成,能使单位员工做到“定纷止争”、懂规矩、守纪律,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公平,营造和谐的单位氛围。同时,有效可行的规章制度,能够给领导者一个“指南针”,使其在平衡时能够把握住分寸、尺度和方向,做到师出有名,不逾越平衡的底线。如果单位失去了制度规章的保障,就会导致“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韩非子?有度》)。领导者都失去了方向,无法自辨,又何谈公平与平衡的尺度呢?
(二)守法有信,顺乎人情
在单位建设中,领导者对公平与平衡的把握和处理,与其说是领导者的一种权力,不如说是领导者权威资源的综合运用。权力是职位规定性存在,具有组织性的特点;权威是职位、经验和认同的复合体,具有个人色彩。韩非子非常注重“法”实施过程中“信”的树立和维护,视之为领导者把握和处理公平与平衡尺度的行为价值旨归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