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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5-11-10 17:19:11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阐述了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做了全面规划和部署。这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具有重大意义。
  
  一、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
  
  这些年来,协商民主的理论发展和社会实践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但在基层也面临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和研究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四个并存”现象。
  现实困境之一:协商民主“认识多元”与“动力不足”状态并存。一方面,对协商民主的作用认识不一,影响协商民主制度效用的有效发挥。有的视政治协商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减少矛盾的机会和手段;有的认为民主协商程序复杂、意见多元,会影响决策和行政效果;有的认为民主协商只是走程序、走形式。另一方面,对推动协商民主发展信心不足。有些政协组织、党派组织存在怕被认为是“越位”“争权”的顾虑,主体意识不够强,惯于“被动”协商;有些认为民主协商是“虚功”、是“软活”,没有标准衡量,可做可不做;有些政协委员、党派成员存在“不多事、不出头、不越位”的无为思想。
  现实困境之二:协商民主“制度不全”与“形式单一”状态并存。一方面,有些协商民主活动还存在随意性、零散化现象,缺乏健全、稳定的制度保障;有些协商制度、机制还没有形成体系,存在明显的条块化、碎片化现象,不能与党委、政府的议事规划、规章制度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协商载体略显单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的运用不够均衡,有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同时,协商形式不够活跃,往往仅限于政协范围内的会议协商,有时变成政协“唱独角戏”。
  现实困境之三:协商民主“程序断裂”与“开放不够”状态并存。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也是一种开放性民主。当前,一方面,已经出台的有关民主协商的文件规定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具体表现为过于笼统、过于宽泛,缺乏必要的程序和步骤,致使协商主体、内容、程序、形式、反馈等规范性、约束性不够强,存在“程序断裂”现象。比如,在协商准备环节,有时征求意见时间较紧,致使政协、党派无法在协商前开展充分调研、做好精心准备,影响协商质量;在协商成果反馈环节,有的反馈程序不到位,使政协、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对建议采纳情况不明,存在“有去无回”现象。另一方面,政治协商活动开放度还不够高。目前,政治协商主要是社会各界精英的高层次民主协商,基层民众参与度不高,大批社会弱势群体还难以切实参与,较难直接听到基层民众的利益诉求和真实声音,影响了基层民众对政治协商民主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现实困境之四:协商民主“保障乏力”与“实效不显”状态并存。一方面,有关文件对政治协商内容、程序、形式虽有规定,但实际执行不到位。有的地方就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自觉性不强,仍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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