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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切断人之常情向贪腐的异化之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傅 敏 陈明龙
日期:2015-05-05 11:20:30
人情原指人的天然和自发的感情。“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礼记·礼运》)在人类长期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出于理性和秩序的需要,这种天然和自发的感情经过筛选和积淀,凝练为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生存关系,并以世间约定俗成的事理标准的形式展现,即人之常情。人之常情的存在,既是几千年中华文明历史沉淀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华民族不断进步的原动力之一,虽非居功至伟,然亦功不可没。但在如今社会,人之常情却被功利化和工具化所扭曲,在很多时候成为贪污腐化的借口,成为贪官污吏推脱责任的说辞。人之常情被贪污腐化绑架,不仅恶化了社会风气,更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成为党和政府必须直面的严重问题。
切断人之常情向贪污腐化的异化之路,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固然需要政府层面的宣传和推动,更需要从政者自身的觉悟和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腐败”,到发出“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烟花爆竹禁令”等,中央用制度与规定不断明确人之常情与贪污腐化的界限,用行动和战果不断彰显切断人之常情向贪污腐化异化之路的决心。对于从政者个人来说,必须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刻察省自我,从个体层面做出相应努力,还原人之常情的本真,防止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滑向罪恶的深渊。
一、人与官的角色之别
人之常情的根本点在于“人”,此处的常情,无论是作为情感还是事理,皆是由人而生、为人而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各种角色交叉勾连的角色集,其自身构成的复杂性,造成其边界的模糊性,正所谓什么人都是人。也正是这种模糊性的存在,人之常情往往被肆意绑架,沦为贪腐行为的遮羞布。因此,人之常情要保持本真,就必须牢牢抓住人之常情之“人”这个根本。
人之常情作为术语使用,最早见于“夫生死交谢,寒暑迭迁,有物流动,人之常情,余则谓之不然”(释僧肇:《物不迁论》),作“一般人通常有的感情”解。虽后人对此处“常情”一词理解各有侧重,但对此处之“人”作“一般人”理解并无异议,即现代语境中的“普通人”。
人之常情之所以能够被贪污腐化绑架,实际上是利用人之常情之“人”内涵的模糊性而玩的概念偷换游戏,若认真考究,其实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腐化是指利用职权,非法取得财物,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由此可见,贪腐行为的实施主体国家公职人员,可简称为“公职人”。“公职人”与“普通人”有着本质的差别:“普通人”立足于私,担私职、行私权、谋私益,其所思所想、所行所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皆以维护自我为中心(当然不排除在客观上产生的公益性);“公职人”立足于公,任公职、行公权、谋公益,其所思所想、所行所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皆以服务公众为中心(当然不排除去公职后维护私益的正当性)。“公职人”在口语中往往简称为官,“普通人”则简称为民,虽官由民出,然公职一旦加身,则形势立变。官较 |